广东启动“银铃安康行动”老人意外伤害有了保险

22.07.2015  11:59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鼓励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全国老龄办等2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倡导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要求,以及《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有关精神,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联合行动,在全省开展为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活动,简称“银龄安康行动”。该活动打破了多年来65岁以上老年人想购买意外保险而投保无门的局面,鼓励并倡导各地以政府出资、社会资助、老年人及其子女自费购买、保险公司让利等形式,搭建为老年人服务的政府显关爱、子女尽孝心、社会献爱心“三大平台”,以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

  一、引入商业模式,拓展养老保障

  截止2013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135万,占全省户籍人口的12.99  %。根据科学研究和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高,迫切需要意外伤害风险保障。实施“银龄安康行动”,通过商业保险,进一步拓宽养老路子,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民政、老龄和保险部门以前瞻、积极、主动的态度,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任务;是老龄工作的重要抓手;无论对提高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水平,或是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都将起到极其积极的作用;是一件公益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民生工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省公司今年3月初启动“银龄安康行动”,并于4月1日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和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尤其是各级老龄办要把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为老服务的重要内容。4月11日,举行“银龄安康行动”启动仪式暨媒体见面会,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民政厅分管厅领导,省老龄办领导,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民政部门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及老龄办主任,中国人寿省公司领导及21个地级以上市分公司主要领导均出席了本次启动仪式。自全省启动会后,各地反应迅速、积极行动,措施有效,“银龄安康行动”开局良好。截至5月底,已有6个地级以上市召开了市级启动会,其中汕头镇级民政领导参加全市启动,规模宏大;江门行动迅速,部分区域已实现镇级启动和对接。8个地级以上市已联合发文,其中珠海、汕头、江门、湛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实施步骤。12个地级以上市已向当地财政申请资金,为当地80岁以上高龄老人,五保、低保老人及重点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人数约141.3万人,资金约2400万元,其中惠州、东莞、云浮拟扩大统保人群到70岁及以上,云浮市是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长已批示同意由政府出资为全市70岁以上的22.6万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广州、中山、肇庆、清远等市还把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作为慈善项目,发动社会企业和热心人士认捐认购。与此同时,自付费购买意外伤害险的老年人非常踊跃,现已有7741人投了保,金额105.37万元。

  三、投保类别科学,广覆盖可持续

  根据资金来源不同,我省“银龄安康行动”承保方案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政府出资类型,鼓励各地积极争取从福彩公益金或财政出资为8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和五保户、城乡低保户老年人统一购买,最低保费每份1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各地可视情况购买1-5份;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出资类型可以逐步扩大到60岁或70岁以上的老年人统一购买。二是其他方式出资类型,主要是老年人及其子女自费购买、社会捐赠或企业赞助等,每份保费分为30元、50元、100元,最多只能买两份。凡60岁以上老年人均可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各地各系统可视情况将年龄下调至50或55周岁以上。

  我们在认真学习吸收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保险方案有四大特点:一是保费低,最低每人每年10元;二是保障范围大,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原因导致发生的意外都可以保障;三是覆盖人群广,只要在广东省内工作或生活的60岁以上老年人均可参保,不分户籍;四是突破年龄限制,80周岁以上老年人也可购买意外伤害险,年龄不封顶。为了提供快速、周到的服务,给予老年人在投保、办理理赔上获得各种便利。在投保方面,以政府团购的方式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参保;老年人及其子女自愿、自费购买的,可通过所在社区、村(居)委会老龄组织的民政助理或工作人员,在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缴纳保险后办理参保手续,手续简便。在理赔方面,保险公司特别为老年人提供了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其他客户办理。5000元以下的小额赔款,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的当天支付;1万元以内的理赔案件,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的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四、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有效机制

  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和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商沟通、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银龄安康行动”持续、健康发展。为顺利推动各地“银龄安康行动”的开展,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及中国人寿省公司组成督导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现场督导。中国人寿省公司每周制作“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简报并抄送省民政厅、省老龄办;每月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省公司团险部举行一次情况沟通会;每季度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省公司的领导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共同推动“银龄安康行动”事宜。各市县区还把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乘车优惠卡作为办理意外险的切入点,有机结合,推进投保工作落实。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搭建政府显关爱、子女尽孝心、社会献爱心“三大平台”,我们提出“孝行天下,情暖南粤”的主题宣传口号。提倡各地政府出资为特殊老人群体统一购买,鼓励子女为父母自费购买,发动社会热心企业、人士通过企业赞助或社会捐赠为老年人购买,为社会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保障。各地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实施“银龄安康行动”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了解“银龄安康行动”的主要内容和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重点宣传参保范围、参保内容、资金来源、参保程序、理赔流程、问题反馈渠道等,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4月11日全省启动会后,各大媒体纷纷对我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进行报道,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在黄金时段的央广新闻节目中向全国观众、听众进行了播出;《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老人报》等大型报纸都在显要位置登载了文章;广东电视台《今日关注》、广州电视台《今日报道》、南方电视台《今日最新闻》、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等节目也进行了专题报道;新浪网、凤凰网、南方网、腾讯大粤网等网络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整合传播,社会反响强烈,认同度高。我省的“银龄安康行动”项目,前不久参加2014南方金融年度大奖系列评选,被评为年度最受消费者信赖金融品牌。

  “银龄安康行动”正式启动以来,截至5月底,全省已有7741人自费投保,金额105.37万元。下一步,我们力争到2014年12月,各市参保率达到15%,此后每年保持一定比例增长,三年内全省覆盖率力争达到50%以上。我们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开展,逐步形成制度,成为我省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抓手和亮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