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扶贫 开发机制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按照规划,我国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赢脱贫攻坚战,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机制。
创新,培育扶贫开发新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同样,扶贫开发也需赋予创新的生命和活力。坚持创新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释放底层民众创业和创新的动能。如甘肃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贵州省“精准扶贫云”的扶贫开发创新,都是为贫困人口服务的重大创新工程。目前,贫困地区像星星之火的“淘宝村”、旅游扶贫农家乐合作社等,也正在点燃贫困人口联合创新的火炬。
协调,推进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区域发展带动与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贫相互支持,互为补充,是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两大支柱。区域发展的重点是832个贫困县(片区县和重点县)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补充公共服务短板,夯实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提升发展和减贫的内在动力。同时,着力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创新产业组织模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让产业发展成为带动贫困人口减贫的主导力量。精准扶贫的重点是找准对象,针对原因,以需求为导向,分类施策,不断优化扶贫开发资源在微观层面的精准配置,扶持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绿色发展,开拓贫困地区优势。传统的发展观念认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不足,不具备发展的要素。但贫困地区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相对缓慢的节奏,正成为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稀缺资源,有其自身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因此,贫困地区可以大力发展生态服务业和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等文化产业,开展绿色发展的新格局。要打造让贫困人口参与多、获得感强的新兴绿色产业,在推动旅游扶贫工作时,积极探索将扶贫开发财政资金折股到户,以确保贫困人口的受益,这些都是保证贫困人口受益的有效制度安排。
开放,突破区域发展制约瓶颈。当前,在“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发展阶段,加大贫困地区对外开放,将为突破贫困地区区域发展制约瓶颈提供新机遇。贫困地区要积极抓住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战略机遇,实现异军突起,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机遇,带动西部地区和片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挥比较优势。如重庆在推动渝新欧铁路建设、宁夏在构建丝路经济带上的中阿合作“桥头堡”方面的积极探索,都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共享,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保证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贫困人口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才能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一要提高发展机会的包容性,保证贫困人口在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关键公共服务方面的普遍公平获得,才能使贫困人口不输在起跑线上。二要提高发展结果的利脱贫性,通过完善收入分配,提高劳动报酬的比例,织牢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兜底网络。三是完善中间环节的利益共享机制,让贫困人口分享发展成果。一些地方积极探索贫困地区与城市的土地利用增减挂钩,保证贫困人口在城镇化进程中,获得更多的土地增值收益,都是有益的尝试。
(作者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