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褒奖机制让“好人有好报”

30.12.2018  11:01

  ■ 徐剑锋

  省文明办日前公布了2018年第三季度“广东好人”名单,全省30人榜上有名,其中梅州3人,张发巨获“诚实守信好人”称号、钟汉清获“敬业奉献好人”称号、罗丽莉获“孝老爱亲好人”称号。

  梅州是个有温度的城市,德善风尚由来已久,也从来不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等道德典范。我们欣喜地看到,这几年全市上下发现好人、传颂好人如“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这是多方合力结出的善果——社会个体用凡人善举践行“好人好事”,现代传媒用文字声像传播“好人效应”,政府和社会用褒奖机制让“好人有好报”。

  可以说,层出不穷的梅州好人,用真情与坚守构筑起“道德高地”,为我们树立了一个个道德标杆,弘扬真善美,荡涤假恶丑。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成为感动他人的人,而不仅仅是一次次被感动。如果每个人“先是感动,再是心动,最后是行动”,那整个社会就会“好人扎堆”。因此,要在梅州上下持续掀起一个学习好人、爱戴好人、颂扬好人的热潮,以先进的事迹感染人、吸引人,以崇高的精神激励人、鼓舞人,让更多的市民主动与梅州好人对标看齐,不断地锻造自己做人的操守、助人的品格,努力做一个精神高尚、行为朴实的文明市民。当人人都来宣传、学习、争做好人时,就能用道德力量为梅州发展添砖加瓦,形成推动文明建设、社会进步的强大正能量。

  当然,好人能否有好报,关系到价值取向,更在于有一个个实打实的制度。于此而言,在弘扬好人高尚情操的同时,要通过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设立激励救助基金等举措,让好人在社会上有地位、在生活中有保障,在“善有善报”中激发更多人向善从善乐善的动力。

  好人引领社会风尚,好人精神直抵人们心田。我们既要点赞身边的好人,也要点燃心中的道德光辉,更要点亮城市文明的火种。如此,梅州好人就不再会是“盆景”,而会成为最美的“风景”,进而形成梅州文明建设最亮丽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