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市两年受理85宗微信犯罪案件

10.08.2014  22:27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马远斌 洪燕)微信是互联网时代一款方便交流的即时沟通软件,但在提供快捷交际的同时,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所利用的作案工具。广东高院日前对微信犯罪情况的一项调研指出,2012~2013年,广州、佛山、珠海、梅州、韶关五地法院受理利用微信进行犯罪的案件达85件,涉及罪名主要有强奸、抢劫、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受害者以女性居多。

   大、中学女生是重点关注对象

  调研人员表示,在这些女性中,大、中学生往往是犯罪分子的重点关注对象。由于在微信中,交往双方难以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家庭背景和个人品质等内容,犯罪分子很容易把自己塑造成军官、公务员和企业家等成功人士迷惑对方。女大中学生由于涉世未深,在网友见面前,往往不能预见潜在危机,从而被强奸、敲诈勒索或非法拘禁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

  寂寞的中年女性是受害的另一大主体。她们大多由于家庭、婚姻、心理等原因通过微信与陌生人聊天,在建立起对对方的信任后,往往成为受害者。

  但受害者中也不乏男性,这些人主要为爱情所困。当女性犯罪人与受害者通过微信结识后,往往以恋爱为名骗取对方信任,然后实施“借款”等诈骗。

   微信“招嫖”另有隐情

  性是微信犯罪的另一主题。卖淫女在微信上发布大量照片,通过微信“摇一摇”和查找“附近的人”等功能,搜索用户并添加“好友”,通过微信招嫖,在聊天中谈妥价格、时间、地点,实施卖淫嫖娼活动。这其中却不乏借机侵财的案例。“卖淫女”邀请男性被害人见面,进而或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实施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而受害人往往碍于面子不敢及时报案。

   法官建议微信应实名认证

  “注册门槛低是微信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广东高院调研人员称,犯罪分子可通过多个QQ账号和手机号码同时注册多个微信账号,使用化名实施犯罪。

  隐私保护不力是造成微信犯罪的另一重要原因。微信软件隐私设置中,默认“允许陌生人查看十张照片”,若用户未将此默认选项关闭,犯罪分子通过“摇一摇”和查找“附近的人”等功能,即可看到附近几百米甚至1000米范围内的微信用户,筛选作案目标。对此,调研报告建议,微信运营商要在软件中增加一些警示语,比如“请设置陌生人浏览权限”、“不要轻信陌生人”等内容。

  “微信应该进行实名认证,对已注册的用户要限期完成实名认证。”广东高院调研人员提醒,“微信用户也要有保留完整聊天内容的习惯,受害时这些记录就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