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对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19.09.2015  01:24
(记者周琳 曹力水)日前,中国证监会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叶飞涉嫌操纵“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中青宝”等5支股票价格5案调查、审理完毕。

原标题: 证监会拟对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 (记者周琳 曹力水)日前,中国证监会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叶飞涉嫌操纵“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中青宝”等5支股票价格5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5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在上述操纵案件中,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案系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案系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其余3案均是通过短线操纵方式影响相关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的案件。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对东海恒信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金建勇、张春定、袁海林、叶飞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邓舸指出,操纵市场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营造虚假的市场供求关系和证券期货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既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破坏了市场秩序,又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高效、公正和透明,证监会将对此类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针对查处上述操纵案件的标准等问题,邓舸表示,证监会依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现状和规律,综合考虑行为人交易手法的不公平性、交易行为的不合理性、对相关证券期货价格和交易量的影响等因素,对是否构成操纵行为作出审慎认定,并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近期处理的几个操纵案件,因为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对行为人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给予了处以3倍罚款的从重处罚。

  在谈到如何对新型违法行为进行认定等问题时,邓舸表示,证监会支持正常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行为人利用何种交易方式,只要是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影响证券期货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或者人为维持、引导、强化证券期货价格走势,扭曲正常的价格形成机制,并从事相关交易或者谋取不当利益的,证监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其构成操纵行为。

  近期,中国证监会加大了对于各类操纵行为的查处力度,此前公布的2个操纵案件和本周公布的5个操纵案件均是新型操纵案件,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案系中国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案系中国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其他案件均是短线操纵案件。证券期货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操纵行为的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高效、公正和透明,中国证监会将对各类操纵行为迅速、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邓舸介绍,除了上周和本周公布的两批案件,其他已经部署办理的股市异常波动案件也陆续调查终结,中国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案件的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