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22.08.2014  17:47

  2014年8月4日上午,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市社会主义学院礼堂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广州市民宗局宗教业务处、各区(县级市)民宗局等负责人,以及广州市各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约160余人参加了会议。在动员会议上,市民宗局相关领导传达学习了国家宗教局、省民宗委相关文件精神,并就全市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专项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和动员讲话。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是国家宗教局今年启动的重点工作,计划两年内完成。根据《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的规定,对宗教活动主要教职人员,包括佛教寺院的住持(方丈),道教宫观的住持(方丈),伊斯兰教清真寺主持教务活动的阿訇、伊玛目、海推布,天主教教堂的主任司铎,基督教教堂的主任牧师、相当于牧师的专职长老等进行备案管理,规范任职流程,完备任职手续,做好登记备案。广州市作为省民宗委确定的试点市,要求于今年3月启动,并于9月完成。主要是根据任职备案办法和相关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先易后难”的原则,遵照“场所申请—团体审批—部门备案”的工作流程,分为制订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等四个阶段展开,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按要求完成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国宗局的要求和省民宗委的工作部署,动员会议上达成三点共识:一是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清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找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的切入点;三是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试点工作圆满顺利完成。同时,针对专项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特别要求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跟踪指导,加强沟通协调,紧扣自身实际,严格检查把关,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都能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供稿:广州市民宗局,编辑:宗教工作一处•廖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