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民族宗教局“五注重五深化”抓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17.07.2014  13:37

  近期,广东省梅州市民族宗教部门和宗教界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采取办班培训、研讨交流、图板展示、知识竞猜等方式,确保学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注重宣传动员,深化思想认识。为确保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梅州市民宗局高度重视,对活动进行早启动、早部署,把开展学习月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研究制定了《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5月30日,梅州市举行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暨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授牌仪式,对学习月活动进行统一部署,深化对活动开展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注重创新载体,深化学习成效。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中,梅州市各宗教团体和场所通过在重点场所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展板、讲经讲道宣讲等方式,加强对教职人员法律法规意识的培养。据统计,全市共发放资料2134册,制作宣传墙报、横幅225条,举办培训班或讲座52场次,讲经讲道宣讲80场次,培训人数2331人次。此外,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利用微博、微信、QQ群,把宗教政策法规有重点地向宗教界人士和群众发布,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6月20日,梅州市民族宗教局领导做客人民网“梅州发布”微访谈,围绕民族宗教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及网民关切的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除在人民网人民微博发布之外,还同时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的“梅州发布”大厅进行同步图文直播。目前,人民网微博平台点击95.4万人次。

  三是注重拓宽群体,深化学习广度。学习月活动中,注重拓宽学习群体,特别是加强乡镇统战干部和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将学习范围辐射到基层工作人员。如梅县区、平远县民族宗教局组织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统战干部,各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场所财会人员进行培训,邀请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和党校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重点学习《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

  四是注重强化内容,深化教育引导。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和邪教组织成员杀人事件,在学习月活动中,梅州市民族宗教局注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爱国爱教的引导教育,组织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就如何发挥自身的力量抵制和防范邪教进行了深入探讨,进一步发挥宗教界在反邪教方面的作用。针对宗教场所财务规范化工作,兴宁市佛教协会聘请财务专家,详细讲解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寺院财会管理中的实操应用。

  五是注重解决问题,深化实践运用。梅州市民族宗教局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修课”,通过学习培训,让广大民族宗教干部学会用法律法规这一原则、方法,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依法依规做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工作。如调整充实了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妥善处理五华县、大埔县、兴宁市等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梅县区民宗局刚柔并济,与多部门联动,依法成功拆除新疆商贩违章占道建筑物及成功拆除私设佛教场所;梅江区依法整治拆除非法宗教场所。

 

  (供稿:梅州市民族宗教局,编辑:办公室 房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