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民族宗教局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3.05.2014  17:10

      广东省梅州市民族宗教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想群众所想、为群众所为,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第一环节的落实,形成学习有规划、调研有目标、意见有反馈的工作制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及时提升素质。制订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方案,围绕“理论政策、反腐倡廉、典型引导、民宗业务”四个专题开展学习教育。每周安排1个下午时间组织机关党员进行集体学习或讨论交流,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自学1次,每名党员干部联系实际撰写1篇以上的心得体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公务员培训学习,市委党校老师就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部到叶剑英纪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基石》、《焦裕禄》等教育片。 
      二是加强调研走访,及时解决困难。以“下不下得去、干没干实事,解没解忧难”作为转变机关作风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局领导多次深入到少数民族和宗教场所调研,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面对面交流以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等多种形式,从班子建设、干部作风、办事效能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 “四风”问题。每次调研都重点了解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对照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活动内容。针对群众反映局领导深入基层偏远宗教场所不够的问题,局领导及时改进,完善调研计划,走访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300多人次,查找问题30件,征求意见建议200多条,排查处置矛盾纠纷8起。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正面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为群众了解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提供方便。如针对部分基层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的现象,局领导充分利用培训班、座谈会、调研等时机,以浙江温州违规教堂为典型案例,加强对民宗教干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教育,引导其提高法制观念,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推进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为民服务。紧紧围绕开展反对“四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等活动内容,加强民族宗教干部的纪律教育,强化民宗干部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干部之间的交流和学习,积极总结经验、学习长处;提倡低碳办公理念,兴勤俭节约之风;面对来访群众热心接访,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和呼声,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供稿:梅州市民族宗教局;编辑:办公室·陈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