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族宗教局组织市伊斯兰教团体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3.11.2014  19:49

  2014年10月29日,广州市民族宗教局组织市伊斯兰教协会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在怀圣清真寺召开专题学习会。会议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书记胡春华、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在省市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开展认真深入的学习讨论。
  市伊斯兰教协会围绕如何学习领会中央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拥护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决定,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并表示坚决拥护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身体力行,立足本职,不断做好伊斯兰教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穆斯林群众满意。会长王文杰阿訇、常务副会长保延忠等表示,市伊斯兰教协会将按照市民族宗教局的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寺管会人员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并结合“主麻”讲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加强引导,帮助穆斯林不断提升公民意识、法治观念,自觉做到守法的模范。
  最后,市伊斯兰教协会与会人员形成一致共识:一是把握好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要明确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根本保障、重大任务,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各项重要决定。二是把握好国法和教规的关系。不断强化法制意识,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好国法和教规的关系,牢固树立依法办教的法治理念。三是把握好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宗教活动,为满足穆斯林群众正常宗教生活需求提供服务保障。四是把握好法治宣传教育。在清真寺“主麻”讲经及阿訇与教胞的日常交往中,要积极做好法律宣传,大力弘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穆斯林群众学法懂法,养成畏法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供稿:广州市民族宗教局,编辑:宗教工作三处•张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