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宗教界召开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

12.12.2014  20:04

  2014年11月27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民族宗教局组织召开宗教界代表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区委统战部张红副部长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宗教事务局长王作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的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解析;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局局长王志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宗教代表畅所欲言,积极为政府依法行政献计谏言,座谈会始终在热烈而轻松的氛围中进行,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座谈会上,王志林局长对全区宗教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并就下一步宗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场所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强,要突出依法依规进一步解决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的问题;二是教职人员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强,要突出加强教职人员依法传教思想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三是政府协调宗教管理工作能力还要进一步加强,要突出政府宗教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做到“”“”相济,加强对能力较弱宗教的扶持力度,确实为宗教人员解决好生活自立等保障问题;四是各宗教联合协同服务社会的功能还要进一步加强,要突出宗教联手提升构建和谐顺德服务社会的工作平台,围绕慈善这个主题多渠道开拓和提升服务社会的功能。随后,王志林局长对宗教界提出三点期望:一是宗教界要运用宗教信仰优势做好民族工作。重点针对乐从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族和维吾尔族做生意和务工人员较多的现状,发挥伊斯兰教在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的积极作用。二是宗教界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依法加强自身建设。重点要加强场所建设、场所安全管理和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宗教信仰依法依规。三是宗教界要依法治教以传播信仰正能量的主旋律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宗教界要遵守国家宪法和国家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
  座谈会上,宗教届代表畅所欲言,纷纷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谈体会,并一致达成“宗教信仰只有树立法治观念,才能营造依法治教、依法传教和依法信教的爱国爱教的良好氛围,才能继承和弘扬宗教的优良传统,让宗教信仰的正能量造福人类社会”的共识。本次座谈会不仅为各宗教和谐共融,依法传教和依法管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沟通平台,更为该区下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座谈会现场之一

 


座谈会现场之二


  (供稿:顺德区民族宗教局;编辑:政策法规处,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