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人社部门前三季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44宗

09.10.2014  11:52

  本报讯  笔者从兴宁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该局共受理44宗劳动人事争议案,经案外调解或依法仲裁,超过九成达到了“一锤定音”的效果,仅3宗当事人不满仲裁而起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有争议就申诉”逐渐成为广为知晓的解决劳动人事纠纷途径。据兴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负责人介绍,针对形势的发展,该院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并适时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到用人单位调研掌握动态,增强调解仲裁能力,提高调解仲裁效率、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已受理44宗劳动人事争议案,其中成功实现案外调解26宗,仲裁18宗,仲裁涉案金额约200万元,法定时间内结案率达100%。这一成绩充分体现出了调解仲裁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前置、缓冲作用。(钟思婷  黄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