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为官不为乱为”去年处分90人
“为官不为乱为”去年处分90人
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35名局级干部受处分
昨天,市纪委通报2015年全年纪律审查情况。通报显示,去年本市因“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共立案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0人。另据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赵玉岐透露,2013年以来,本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0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0人,包括35名局级干部。
“小官贪腐”去年查处630人
市纪委昨天公布的通报显示,去年全年北京共查处“小官贪腐”630人。
根据通报,去年全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16741件,立案2626件,增长84.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29人,增长75.8%,其中局级52人,县处级395人,乡科级533人,移送司法机关22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432人,“小官贪腐”630人。
去年,北京市还开展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针对行政机关存在的“庸懒散拖”等问题,要求各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赵玉岐表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因“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共立案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0人,其中处级24人;给予组织处理38人。同时,对12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
此外,还强化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先后办理了国务院大督查三批次转交北京市办理的核查和问责件,对24名责任人进行了行政问责和党纪政纪处理,其中6名局级干部被追究领导责任。
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1012人
近日,赵玉岐还介绍说,2013年以来,截至2015年12月20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0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0人,包括35名局级干部。
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组成了近百个检查组,集中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节礼等专项检查,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和政府特约监察员,对高档餐饮、大型超市、培训中心等进行随机抽查,并深入京东商城、首农等电子商务平台和郊区农家乐进行明察暗访。
同时对查处的违纪问题坚决予以曝光。2015年,通过北京纪检监察网、“清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