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被查官员如何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属主动揽责

09.08.2015  11:03
12个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中,串供、转移赃款赃物是“标配”。”  今年5月,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纪委通报,因套取公款购买购物卡,区农业局三名领导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中一人还被免职。

原标题: 盘点被查官员如何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属主动揽责

   串供、转移赃款赃物是“标配

  12个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中,串供、转移赃款赃物是“标配”。例如刚刚落马不久的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湖北省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原党组成员陈家堂,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伪造、隐匿证据,串供、转移赃物,隐瞒事实真相,干扰、妨碍、对抗组织审查;甘肃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原书记、副主席吴继德,在组织调查期间,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转移违纪违法所得。

  有些还有更极端的行为。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石力,“订立攻守同盟,销毁书证物证,伪造拒贿材料,严重干扰、妨碍、对抗组织审查。特别是,利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职权,采取非法手段对被其所‘疑似’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唆使涉案人到纪检机关缠访、闹访”。

   招数

   案发前与公检法系统亲属研究对策

  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腐败分子的反调查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对抗组织调查也越来越频繁。

  江西省纪委一位从事纪律审查工作的干部介绍,有的在省纪委对其有关问题进行初核时数次找人串供,甚至专门模拟纪委问话;有的在案发前与从事公检法工作的亲属共同研究纪委的办案方法;还有的在听到省纪委要调查他的风声后,四处打探消息、托人说情,当办案人员将其带离办公室时,从办公桌上还发现了写有他自认为会影响办案的人员姓名和电话的字条。

  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毛建标举例说,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新,在群众因经济适用房项目集体上访、市政府开会协调后,由于担心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暴露,要求为其充当“白手套”的董某从书报亭购买多张不记名手机卡,自己也随身携带多部手机,两人要联系的话,先拨响对方手机,但不接听,然后换成“不记名”的手机进行通话。两人碰面地点都选在隐蔽之处,通过秘密会见积极串供,订立攻守同盟。

   案例

   有下属主动要求替领导“分忧

  据了解,在“反四风”调查中,也有很多对抗调查的案例,找人说情、提前串词、编造谎言等等。一位长期从事纪律审查工作的干部表示,“调查‘四风’问题时没法采取强制手段,很容易走漏消息。一旦走漏消息,就很可能出现串供等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

  中国电信集团电渠中心总经理杨青峰被通报存在违规公款购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招标、对抗组织调查问题。在调查期间,杨青峰到处找人说情,多次组织人员订立攻守同盟,编造谎言、连环造假,对抗调查。

  前段时间,贵州省黔西县纪委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刘智明等12人违规收受卫生院土特产问题进行调查,谈话时却得到几乎一致的回答:“没有收,那些土特产是我们请卫生院代买的……”不过,随着调查的深入,特别是重要证据的发现,刘智明等人最终承认了收受土特产的违纪行为。

  有的地方领导安排公款送节礼,为了逃避责任,与办公室主任、司机等串供,使纪委“久攻不下”。更有甚者,在县领导因购买和乘坐超标车被纪委调查时,办公室主任主动站出来揽责,替县领导“分忧”。

   声音

   对抗组织调查只会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腐败分子”对抗调查往往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但事实是到最后往往事与愿违。有关专家表示,“不仅逃不掉,还会加重处分,正所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有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相应的行为包括:“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等。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也曾刊文强调,“干扰、妨碍组织审查和进行非组织活动,必须从严从重处理,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

  今年5月,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纪委通报,因套取公款购买购物卡,区农业局三名领导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中一人还被免职。处分之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中两人通过伪造证据、串供、编造谎言来对抗组织审查。

  对于瓦解“攻守同盟”,纪委工作人员有自己的工作方法,因为“同盟”内部,各自有各自的利益,并非牢不可破。江西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要选准突破口,坚持先易后难,争取在外围调查中获得关键证据;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本组文/本报记者 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