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仅174个岗位可“定向化配车”

25.11.2015  14:14
原标题:全市仅174个岗位可“定向化配车

惠州启动新一轮公务用车改革,每个市直单位保留应急车辆最多3辆。目前公务用车已经喷涂上标识和监督电话号码。 南方日报记者 梁维春 摄

24日,惠州市召开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启动新一轮的车改。南方日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此次惠州车改的重点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补贴标准、控制公务用车购置与使用、节约公务用车经费开支,调整优化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

根据惠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惠州市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力争车改后总体经费开支下降10%以上,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调整车补标准

厅级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

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麦教猛说,作为全省“首吃螃蟹”的地级市,惠州走过了11年车改之路,先后分六轮实施完成了市直、县区及部分镇街等338个单位的改革,使公车私用问题得到了根本遏制,实现了公务交通利益公平分配、公车消费成本有效控制、公务交通效率成倍提高。惠州的先行做法、管理制度和成功经验,获得了中央和省的高度肯定。

记者了解到,2004年开始惠州率先推行车革,目前市、县(区)及乡镇(街道)大部分党政机关均已推行车改,尚未车改的有原先属垂直管理、现划归地方管理的工商、质监部门等,此次作为车改重点之一加以推进。

作为车改先行地区,惠州此次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调整公务用车补贴标准是一大焦点。因为惠州现行的车补标准超出了上级新要求的标准。

那么,究竟怎么调?据介绍,该市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调整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调整后市及市直部门补贴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其他每人每月650元。

记者对比发现,这一新标准总体来说比惠州现行车补标准要低了不少。新的发放标准将于2016年1月份正式执行。

对于车补所保障的区域,惠州也作出明确规定。公务用车补贴用于保障基本公务出行需求,市直部门的保障出行范围为惠城区8个街道(桥东、桥西、江南、江北、龙丰、水口、河南岸、小金口)所在区域。出行范围外的交通费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麦教猛强调,市车改办在制定惠州的补贴标准时进行了多次科学测算,兼顾了各方利益诉求,必须严格落实到位,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

2.划定配车范围

市县镇三级党政一把手才能配备公车

记者了解到,根据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中央要求核定的具体岗位,惠州定向化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的具体岗位,只有市县镇三级党政一把手。这意味着,即便是副市长这样的副职也不能享受“配专车”的待遇。

惠州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叶启灵介绍,市、县(区)、镇(办)的书记、市长、县长(区长、主任)、镇长(主任)可提供公务用车实物保障。岗位主要包括市委书记、市长;环大亚湾新区、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共8个县(区)的书记、县长(区长、主任);78个镇办的书记、镇长(主任)。岗位数共174个,其中市、县(区)岗位数共18个。

值得一提的是,惠州鼓励县(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麦教猛称,虽然惠州已先行开展过多轮车改,但不代表惠州车改工作就“大功告成”、“一劳永逸”。他说,要以敢于改、改到底的决心和力度,主动向自我“开刀”,割舍公车“福利”,深入推进车改各项改革,确保改成、改好、改出新成效。

3.优化公车配置

每个市直单位保留应急车最多3辆

实施方案》要求优化公务用车配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保留数量,其中,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用车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市直单位每个不超过3辆。

市直单位的保留用车的数量具体如何确定?叶启灵说,按单位人员编制数核定,50人以下不超过1辆;50—100人不超过2辆;100人以上不超过3辆。改革后保留的车辆,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要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

他介绍,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分类确定保留车辆。其中,一般乡镇(街道)不超过3辆,较大乡镇(街道)不超过4辆,特大乡镇(街道)不超过5辆。

实施方案》还提出,允许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具体编制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从改革后节余的公务交通支出经费中统筹安排。

根据规定,各县(区)、市有关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完善用车管理

两年内建成跨部门执法执勤用车平台

关于执法执勤用车保留及配备,叶启灵透露,根据省的改革要求,惠州已向省承诺两年内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在此前提下,省车改办同意惠州市执法执勤车辆按上限比例暂留,市直机关保留比例不超过60%,县(区)以下不超过70%;执法执勤用车配备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同时,省明确的“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交通运输、农业、工商、林业、食品药品监管、海洋渔业等11个部门”,按不超过60%的比例进行保留,并可按适当基准年进行基数核算。

实施方案》明确,两年内依托现有小车队建成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为市直相关部门提供综合执法执勤车辆保障;引导小车队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能力,保障公务租车需求;完善有关制度体系,除执法车辆使用频繁的单位外,执法执勤车辆统一由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管理,有用车需求的单位统一向平台申请使用。

此外,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应在应急预案中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

麦教猛强调,要抓紧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尽快启动跨部门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筹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跨地区交流干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将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

据介绍,各县(区)各部门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选用新能源汽车。

5.严肃车改纪律

违规用车将被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其中明确,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实际上,公开曝光公车私用此前在惠州已有先例。去年5月,惠州市纪委在网站上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有两起属违规用公车。博罗县龙华镇财管所所长王文生公车私用7次去县城办事和到深圳龙岗看望家属小孩、惠东县广播电视台司机王晓波违规使用公车为朋友接送小孩,被“点名道姓”通报。

目前惠州所有公务用车都喷涂了统一标识,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市直公务车辆全部纳入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进行监控管理。会上提出,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单位集中管理,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惠州将严格遵守中央“六个不得”的要求,对“既拿钱又坐车”等踩红线、踏雷区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没车不办公、钱少不出门”等“懒政”行为,将及时加以纠正,并严格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全市各级纪委监察机关也将加强纪律监督,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

车改回顾

全市338个单位完成车改 经费开支比改革前降三成

2004年6月起,惠州就在全省地级市机关中率先推行车改,正式启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选择市直17个党政机关单位和经济实力较好的大亚湾区作为车改先行试点,经过3个月的改革试验后又对市直60个单位实施公车改革。此后的2005年、2006年、2011年、2012年、2014年,惠州又分批(轮)推进车改,车改多次扩围,并实现县区全覆盖。

据介绍,11年来,惠州先后分六轮实施完成了市直、县区及部分镇街等338个单位的车改。数据显示,惠州实行车改十年间,各车改单位公车总数从4757辆下降到2352辆,车辆减少52%,拍卖、报废处理2405辆,改革前的公车经费开支为33615万元,改革后开支23576万元,经费开支下降29.9%。

部门答疑

处置车辆将公开拍卖 司勤人员内部消化为主

南方日报:这次车改之后,有多少车辆要处置,如何处置?

市发改局:鉴于惠州市为先行车改地区,处置车辆总数不多,同时车改11年来惠州一部分车辆陆续进入报废期,需处置车辆相对较少。惠州拟取消的公务用车,将统一规范处置,拍卖车辆委托价格认证部门进行价格认证后,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拍卖;对未能公开拍卖处置的车辆,移交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管理部门管理,减少车辆闲置浪费。

南方日报:车改涉及的司勤人员怎么安置?

市发改局:惠州作为先行车改地区,只有少量领导配车的司勤人员,以及工商、质监等新纳入改革的单位的司勤人员,人数不多。此次车改拟参照以往改革,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

知多D

此次车改具体范围包括哪些?

各县区车补新标准如何确定?

1. 机构范围:市纪委机关和党委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党委、政府所属参公管理单位。

2. 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 车辆范围: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各部门的通勤车纳入本次改革范围;经核定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惠州各县(区)的公务用车补贴新标准虽尚未最终明确,但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记者了解到,市直单位的新标准参照的正是130%这一最高上限,也就是说,县(区)的车补新标准不能高于市直单位。

实施方案》指出,各县(区)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市直机关层级完全对应;同一县(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县(区)不同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县(区)补贴标准和出行保障范围由各县(区)拟定后报市车改办批准;各乡镇(街道)补贴标准和出行保障范围由县(区)车改办批准。(周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