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医保定点明年须先选基层医院 简易门诊不再享受报销

06.12.2014  17:02

明年广州职工医保定点医院选择有重大变动,先选基层医院才能选其他医院

享受医保去大医院专科 不看病只开药行不通了

羊城晚报讯  记者尹安学报道: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要注意了,广州市已发通知,调整参保人定点医院的选择方式,以前可以直接选一家大医院作为定点医院,现在必须先选基层医院,再选其他医院进行专科就诊。

第二家定点医院只能看专科

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可罗雀的情况,经过多年的调整,并没有太大改观。为此,广州市人社局等下发《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参保人选择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时,必须先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再选其他医院。

比如,在广州越秀区,明年1月1日起选门诊定点医院时,必须先选择越秀区第三人民医院、越秀区妇幼保健院分院、越秀区第二中医医院等基层医院,再选择广东省人民医院等大医院或专科医院,而到省人民医院等大医院、专科医院就诊时,只能去普通专科门诊就医,而不能去简易门诊不看病专门开药。

按照新规定,选择的第二家定点医院,只能去看普通门诊,这意味着假如这家定点医院只有内科、外科这种简单分类,将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据介绍,现在三甲医院已经有了详细的专科分类,而个别二甲医院还没有进行分类,选择定点医院时要问清楚。

对住院治疗没有定点限制

据介绍,新规定只是为了规范门诊看病,对住院并没有定点限制,只要是纳入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住院看病,并享受医保统筹待遇。

按规定,门诊定点医院选定后,除工作、住址变动等原因外,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原则上一般不能变更。只有在选定的定点机构看病,才能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为了鼓励市民到基层医院看病,广州市将基层医院看病医保报销比例提升到80%。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也能提升5%达到55%。但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45%。

广州职工到社区医院看病可报销80%

报销比例提高5%;大医院则只报销45%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 通讯员穗人社宣报道 职工看病最好先到社区医院“转转”。根据广州市人社局等3部门昨日印发的相关通知,为鼓励到基层就诊,下月起,职工到基层医院就诊报销将提高至80%,而直接看大医院则只报销45%,二者报销比例将相差35%。

为方便参保人门诊就医,广州市推出了医保普通门诊待遇。目前,广州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选择定点一大一小两家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并享受大医院50%,基层(社区)医院75%的报销比例,每月报销上限为300元。

昨日,市人社局等部门印发《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新政,参保职工今后的门诊选点依然可维持在一大一小两家医院,但前往社区医院门诊治疗时,医保报销比例将提升到80%。

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也能提升5%达到55%。但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45%。限额方面,医保基金每月最高支付的门诊待遇上限依然保持在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