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四个坚持”争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急先锋”

19.05.2014  18:52

  编者按:今年5月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宝安区作为全市的人口大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全区有低保户232户576人,年均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000人次。该区从社会救助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及早研究、及早部署,通过建章立制,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加大救助力度,在全省率先建立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教育、医疗、养老、住房、法律、慈善、突发事件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辖区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坚持统筹协调,率先在全省建立全区层面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精心谋划部署。宝安区把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作为提升全区社会保障水平,建设和谐幸福宝安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小组,2009年在全省率先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1+15”文件,建立起全区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民政、教育、卫生、社保、慈善会等15个部门联动,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解决社会救助新情况、新问题。二是科学整合救助项目。针对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较广,救助部门较多,以及重复救助、交叉救助时有发生的状况,发挥政府在社会救助体系规划、实施、监督、资金保障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把全区各部门的救助项目整合成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救助、困难劳务工救助、孤寡老人和孤儿救助、残疾人救助、突发事件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共十二大类。三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长效。引入第三方专业社会机构对社会救助体系进行评估,并将评估、论证结果作为调整、修改救助措施的重要依据。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来,先后进行了3次评估,根据评估建议增设和修改了13个救助项目,目前救助项目达到83个。

  (二)坚持应保尽保,认真做好户籍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一是实施分类施保。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根据困难程度对低保和低保边缘群众进行分类救助。对因失业、疾病、残疾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户,给予每月每户600或800元的“二次救助”,目前有142户346人纳入分类施保,占低保人员的60%,5年来累计发放分类施保救助金1000多万元。对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给予医疗、教育、住房救助;对考上大专以上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给予每人每学年5000元救助。二是生活救助与物价上涨联动。在全市率先建立户籍居民生活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并将补贴对象扩至低保和低保边缘人员,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居民带来的生活压力。当月深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3%、3%-5%、5%-8%时,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30元、50元、80元。当深圳市对低收入居民发放物价补贴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补差。三是创新商业保险救助模式。打破传统单一的发钱“派糖”救助模式,率先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社会救助。2013年开始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每人每年保费120元,含意外伤残、意外烧伤、疾病身故、意外身故等保险项目,最高保额10万元。为70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为60对以上户籍老人发放困难补贴,大大增强了困难群体的抗风险能力。

  (三)坚持广覆盖多层次,加大非户籍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一是把关爱劳务工作为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对来深建设者实施基本生活、子女就学、医疗、就业、维权、技能培训、突发事故等救助。设立关爱来深建设者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未参加工伤保险员工工伤救助专项资金。救助体系建立以来,先后救助患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和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劳务工1500多人,金额1200多万元。二是实行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和管理。对送治精神障碍流浪人员在治疗结束后继续跟踪救助和管理,避免其出院后再病发对社会造成危害;与法院搭建缓刑青少年救助平台,探索为肇事流浪人员维权;通过谈心谈话和网络报纸等开展为特殊流浪人员寻亲活动,累计帮助1688名流浪未成年人、走失老人及智障人员找到亲属;建立求助人员就业帮扶协调机制,通过人才市场为求助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累计帮助282名有求职意愿的求助人员找到工作。三是在全国率先将驻地困难官兵纳入社会救助体系。设立关爱驻地困难官兵专项救助资金,救助对象包括驻宝安区部队官兵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对患有重大疾病或因战斗、抢险救灾、训练受伤致残和因战、因公牺牲及遭受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重大事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官兵及其家属给予慈善救助,让驻地官兵感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爱,解除后顾之忧。救助体系实施以来,先后资助困难官兵225人次,金额146万元,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促进了军民融合和军队和谐。

  (四)坚持社会力量参与,发挥慈善组织和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一是区级慈善会发挥慈善救助“主力军”作用。宝安区大力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宝安区慈善会从2007年成立以来,先后制定实施了26个救助项目,救助困难群众3900多人次,救助金额2800多万元,有效发挥了政府救助的补充作用。二是社区慈善组织发挥就近救助的“第一现场”作用。全区培育了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132家。新安街道实现了社区慈善组织全覆盖,23家社区慈善帮扶协会近年来募集善款1000多万元,救助了600多名困难居民和劳务工,发挥了社区慈善组织灵活、高效的救助优势。三是社工服务发挥助人自助的“精神救助”作用。全区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工机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了79支“社工+义工”双工联动服务队,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