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在小区停车场被人破窗开走 业主向管理方物业索赔

25.08.2016  20:21

监控视频显示,几名男子进入车辆,警报器不断闪烁。

原告提供的行驶证、停车卡和车钥匙。本版图片均由 东莞时报 记者 黄澄献 翻拍

东莞时间网讯 去年11月,家住南城某小区的市民刘女士购买了一辆宝马轿车,支付了17.4万元首付款后,刘女士将车开回到自家小区停车场。岂料,第二天凌晨,几名男子潜入小区停车场,打碎车窗之后,将车辆“盗”走。

刘女士说,在没有停车卡和核实身份的情况下,保安给小偷放行,导致车辆被“盗”成为事实。为此,刘女士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并将某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列为第二被告,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17.4万元。

昨日,该案在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双方是否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在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停车场,轿车为何会被轻易偷走?这些也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焦点。

庭上,原被告双方展开激烈庭辩,最终未能达成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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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宝马在小区停车场被“盗”

昨日下午,原被告双方均委派律师出庭。刘女士的代理人说,2015年11月28日,原告从案外人李某处购买一辆宝马轿车,约定了价格为27.4万元,并签订了买卖合同。为了证明其真实性,该代理人还提供了微信和 银行 转账记录。

“支付了17.4万元首付款之后,李某将车辆交付给刘女士使用,刘女士于去年11月29日把车开回家,取停车卡后,将车辆停放在某小区停车场。”这位代理人说,第二天上午10时许,刘女士去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车辆被“盗”,遂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

上述代理人称,监控视频显示,11月30日凌晨3时许,有几名男子潜入停车场,打碎车辆右侧车窗玻璃,进入车内,之后小区保安并未对驾驶人身份进行核实就放行了。

记者从原告提供的监控视频看到,画面中,几名男子围着停车场内一辆白色宝马,车辆警报器不断闪烁,约一分钟后,车门被打开。在停车场出口处,车辆停留一分多钟后,直到道闸被打开,这辆白色宝马开出小区,随后消失在视频画面中。

警方:车辆未过户,被原车主开走

原告代理人说,作案人员在砸车窗时,车辆警报器响起,但未能引起保安的注意。“到了收费关卡时,对方未能提供停车卡,保安在明知无停车卡的情况下,还主动提供一个新的停车卡,让他们驶出小区,最终销声匿迹。”

那么,到底是谁“盗”走了这辆车?经警方调查,潜入小区将轿车开走的,正是这辆车的登记车主王某。

据原告代理人介绍,王某因债权债务关系,将这辆宝马车质押给李某。“在刘女士购买这辆车时,李某也出具了行驶证、债权债务凭证,证明王某已经没有能力还钱。”原告代理人说,在李某有权利处理这辆车的情况下,刘女士才购买了这辆车。

原告代理人称,经西平派出所初步调查,认为案涉车辆是车主王某潜入停车场开走,因此办案人员认为属于 经济 纠纷,未予立案。而刘女士则认为,这辆车是她花巨额款项从合法的债权人李某处购买所得,虽未过户,但实际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