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只是通信安全第一步
手机实名制这下要动真格了。据媒体报道,工信部要求电信运营商自9月1日起在实体渠道为用户开办手机卡时需进行实名认证,未认证的旧卡也要补登,此举被称为“史上最严手机实名制”。自2010年我国启动电话用户实名制度,到现在工信部正式确定9月1日全面贯彻落实,“孕育”了5年的“实名制”终于到了尘埃落定的关口。
对于手机“实名制”,业内普遍认为有助于打击商业诈骗、防范短信骚扰、保护用户隐私安全、提高网络支付安全性等等。眼下,很多人可能都跟笔者一样,对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这种“社会公害”不堪其扰、深恶痛绝,中奖短信、银行卡诈骗短信、发票短信,响一声电话、股票配资电话、保险推销电话……哪怕你正在开车、睡觉,或者开会,垃圾信息和骚扰电话都毫不顾及你的感受,只管“漫天撒网”,而每一起上当受骗新闻的背后,都有一批无辜的“网中之鱼”。数据显示,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近13亿,而2014年全国骚扰电话总数达到了279亿通,平均起来,每个手机用户大概要被骚扰20多次。
以往,不法分子花几千元买一套短信群发设备,在家里就可以群发短信谋利。一方面“违法成本低”成为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的持续动力,另一方面取证难带来的“执法成本高”又成为执法部门疲于应付的重要因素。正因如此,对于那些无孔不入的诈骗和骚扰,我们陷入了一种不胜其烦而又无可奈何的尴尬境地。
实名制虽然做不到完全根绝商业诈骗和短信骚扰,做不到百分之百保护手机用户的信息安全,但起码可以提高犯罪分子的作案成本,降低执法部门的取证难度,说到底,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有利于我们更加舒心、安全地使用手机。至于有网友提出的影响隐私,就有点多虑了,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况且技术那么发达,实名未必会泄露隐私,匿名也未必就能把自己“隐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很多通讯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加坡等,都实行了手机实名制。在德国上号,除了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还须如实填写姓名、地址、出生日期等信息;在韩国,买手机时不仅要出示包括身份证在内的认证资料,甚至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代理开通手机。这些“实名制”举措,都比我国还要严苛,但因为对保护用户权益有明显的效果,通行至今。
对于手机实名制,笔者觉得最紧要的,倒不是用户信息流失、补录麻烦、避免造假等等,而是如何在法律层面确保运营商不会“监守自盗”。其实有些垃圾信息,或多或少都与运营商的“增值服务”或者疏于管理不无干系,“散户”易控,可“机构”难管。在手机实名制方面比较先进的韩国,很早就从立法层面入手,规范和完善手机实名制,包括制定“防止手机短信滥发对策”,规定各通信服务商和短信广告商必须签订杜绝滥发行为协议,甚至还修改《信息通信网法》,规定推销短信和电话广告要征得用户的同意,违者重罚。正是因为有这种无微不至的法律制度的“呵护”,保障了手机用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