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妇女发展国家纲要和省规划中期监测统计报告

10.10.2015  10:18

   内容摘要: 本报告分析了2011-2014年广东实施妇女发展国家纲要和省规划主要目标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 妇女发展    监测报告

 

  广东省实施妇女发展国家纲要和省规划四年来,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良好环境下,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妇女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领域取得新的进展。

   一、广东省人口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一)人口发展情况

  2014年底,广东省常住人口10724万人,常住人口连续八年全国第一。其中男性5676.2万人,占52.9%;女性5047.79万人,占47.1%;0-14岁1649.19万人,占15.38%;15-64岁8187.91万人,占76.35%;65岁及以上886.9万人,占8.27%;居住在城镇的人口7292.32万人,占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431.68万人,占32%;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597人。2014年全省出生人数115.39万人,出生率为10.80‰,死亡人口50.21万人,死亡率为4.70‰;自然增长人口65.18万人,自然增长率为6.10‰。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广东人口呈现出一些明显的发展特点:一是人口总量继续保持惯性增长,2011-2014年4年间全省年末总人口增加283.1万人;二是常住人口持续向珠三角地区集聚,2014年末珠三角、东翼、山区、西翼分别占全省常住人口总量的53.74%、16.12%、15.44%和14.70%;三是广东是全国“人口总抚养比”较低地区之一,2014年常住“人口总抚养比”为30.9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27个百分点;四是广东是全国人口城镇化率较高地区,2014年人口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54.77%)高13.23个百分点;五是广东人口不断向城镇区域集聚,居住在城镇的家庭户比重不断提高,乡村家庭户规模逐步缩小;六是广东人口文化素质不断得到提高,2014年高等教育在校生数量继续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继续位居全国第一。

  (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2014年,我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一是稳增长。及时出台以重大项目拉动投资等10个方面稳增长措施,实施22项支持稳定经济增长财政政策和25项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具体举措,推动经济运行逐季企稳、稳中有进。地方公共预算收入、规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二是促创新。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2.37%,技术自给率提高到71%。启动实施新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区域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二位。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全国第一,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保护指数和环境指数均居全国首位。三是调结构。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取得新进展。"九年大跨越"63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南沙新区新签项目投资总额超4500亿元,前海新区入驻企业超2万家,横琴新区分线管理正式封关运作,入驻企业达7363家。四是惠民生。教育强市、强县、强镇覆盖率分别提高到57.1%、63.4%、80%。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60%,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1.2%。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到人均700元/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现100%覆盖。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顺利运行。切实加强登革热、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防控工作。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新增城镇就业159.6万人,促进创业19.2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67.3万人次。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增长10.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80元。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平均达87%和76%,在全省铺开大病医疗保险,初步实现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入全国前列,残疾人生活津贴等标准大幅提高。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

   二、纲要规划目标达标情况

  (一)纲要目标达标情况

  截止2014年底,对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39项可比量化指标中,提前达标28项,预期可达标6项,预期达标困难5项,提前达标率为71.8%。其中,我省妇女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法律保护领域的目标进展显著。但妇女在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尤其是参与基层组织、企业管理方面目标进展较为滞后,需要着力推进(详见附表2)。

  (二)规划目标达标情况

  截止2014年底,对照《广东妇女发展规划》55项可比量化指标中,提前达标33项、预期可达标16项、预期达标困难6项,提前达标率为60%。其中,妇女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法律保护领域的目标总体进展较为顺利,而妇女在农村生活环境以及参与决策管理尤其是参与基层组织、企业管理方面目标进展较为滞后,需要着力推进(详见附表2)。 

   三、分领域进展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近五年来,我省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孕产期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强化,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力推进,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妇女“两癌”等重大疾病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为妇女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妇女规划健康领域各项目标的顺利实施。

  1.孕产妇安全分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2014年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75%,比2010年提高了2.0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为99.43%,提高了4.3个百分点。均提前四年达到了省规划的目标(前者98%、后者96%),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从2010年的13.14/10万下降到2014年的12/10万,其中城市从12.1/10万上升到13.31/10万,农村则从2010年15.48/万大幅下降到6.79/万。近四年来,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均控制在低于15/10万的省规划目标。

  

 

  2.孕产妇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97% ,比2010年提高2.37个百份点,提前两年达到省规划目标(90%)。其中,城市为89.78%,农村为94.29%,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四年来均控制在0.02%的较低水平,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从2010年1.62%下降到2014年的1.13%;产前检查率达96.96%,同比提高0.18个百分点,四年来保持在96%的较高水平。

  3.妇幼保健机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我省农村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新增投入3000万元,支持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对已经纳入当地政府规划和投资并开工的15间妇幼保健机构给予支持,每家补助200万元。制定了《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广东省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重点加强资源配置,扩充产科、儿科床位,增配人员,提高服务水平。

    4.妇女疾病防治力度明显加大.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专家指导、妇幼保健深入基层送检查的“两癌”早诊早治防治服务模式。中央和省支持免费筛查项目县扩大到37个,进一步扩大了惠民范围。2014年,全省共为648万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服务,其中184.3万妇女进行了宫颈癌筛查,173.2万妇女进行了乳腺癌筛查,检出各类妇科病患病人数152万人,其中宫颈癌876人、乳腺癌545人、卵巢癌69人。妇女常见病筛查率58.18%,比2010年提高了11.08个百分点国。宫颈癌死亡率为6.79/10万,同比下降0.57/10万。

  5.妇女参加全民健身运动得到有效推动。2014年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城乡妇女体质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分别为15.6%和90.3%,呈逐年上升的势头,均提前达到了规划目标的要求。

  (二)妇女与教育

  2010年以来,广东大力实施教育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统筹规划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巩固提升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内涵发展;推进全纳教育,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妇女发展规划各项教育目标的实施。

  1.女童学前教育提前达到规划目标。2014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67%,比2010年提高14.1个百分点,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提前3年达到2015年规划目标(90%)。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达44.83%,达到了"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规划目标要求。

  2.义务教育阶段女童辍学现象已基本消取。2014年全省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初中阶段教育女生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9.99%和113.35%,均提前达标。小学女童五年巩固率、女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受我省学龄儿童流动影响较大,已不能真实反映我省儿童义务教育的固巩情况,但结合我省的教育发展现状综合分析,这两项指标可评估为预期可达标。

  3.女性平等接受中、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2014年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9.12%,比2010年提高0.87个百分点;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0.36%,同比基本持平;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生比例达52.77%,明显高于男生;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3.36%,处于合理的水平。

 

      4.企业女职工普遍接受职业技能培训。2014年全省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女职工占女职工总数的比例为98.6%,比2010年提高0.68个百分点,呈逐年上升之势,提前4年达到90%的规划目标。

  (三)妇女与经济

  规划实施以来,广东大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出台了促进妇女就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妇女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渠道不断增加,工资水平稳步增长,男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基本实现,妇女职业培训权益得到保障,社会保障建设获新进展,妇女劳动保障监测力度不断加大,从而有力推动了我省妇女经济事业的发展。

  1.妇女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2014年末,全省女性从业人员达2720.62万人,比上年增加30.68万人,比2010年增加139.37万人,增长5.4%,就业总量继续高居全国首位;女性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44%,本期规划实施以来一直保持在40%- 44%的合理水平,基本达到了省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

  2.妇女工资收入稳步增长,基本实现男女同工同酬。近几年来,我省通过建立政府指引,规范企业自主分配的市场机制,用人单位基本做到不分性别、根据岗位、技能及贡献大小确定职工工资,实现男女同工同酬;通过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女性在内的一线劳动者收入;通过出台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推动工资集体协商;首次发布部分行业工资增长建议和工资指导价位,率先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随着广东经济的稳步增长,包括妇女在内的城镇职工的工资水平也在稳步提高。2014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9481元,比上年增加6163元,增长率为11.6%,增幅比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4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1%。

  3.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稳步提高。2014年,在全省国有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为39.67%,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与2010年的38.09%相比,提高1.58个百分点,且连续四年高于35%的规划目标。

  4.妇女普遍得到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贫困程度得到缓解。2014年,我省继续实施全民技能提升计划,对包括妇女在内的620万人次劳动者开展了技能培训。农村技能培训女性占总培训人数的比例为47.3%,提前达到45%的规划目标;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女职工占女职工总数的比例为98.6%,规划实施4年来均超过90%以上的目标要求。

  5.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2014年,全省累计巡查用人单位17.8万户,办结涉及使用童工、女职工特殊劳动保障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案件分别为245件、112件和43件,累计为36.3万名包括女性职工在内的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24.3亿元。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长期以来,为落实女干部配备工作,我省将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提出各级党政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女干部配备情况督查;通过定向、公开选拔,培养等方式,为女干部成长提供良好条件;通过实施地方法规、加强监督等方式保障妇女参与基层管理的权利,通过村(居)换届选举提高妇女任职比例。

  1.妇女参与各级人大、政协的比例普遍提高。2014年妇女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比换届前的2010年普遍有所提高,也普遍达到了妇女发展规划目标“逐步提高”的要求。

  

表1  2010年与2014年各级人大、政协女性占比变化

指标

计算单位

2010年

2014年

增减百分点

2020年目标

省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

%

27.42

28.12

0.7

逐步提高

省人大常委委员中女性比例

%

22.80

23.53

0.73

逐步提高

省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

17.26

18.28

1.02

 

省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

%

9.44

15.17

5.73

 

地级以上市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

%

24.77

26.07

1.3

  逐步提高

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中女性比例

%

19.30

20.19

0.89

  逐步提高

地级以上市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

16.79

17.42

0.63

  逐步提高

地级以上市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

%

16.29

14.5

-1.79

  逐步提高

县(市、区)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

%

22.38

23.64

1.26

  逐步提高

县(市、区)人大常委中女性比例

%

17.53

20.73

3.2

  逐步提高

县(市、区)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

15.62

18.64

3.02

  逐步提高

县(市、区)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

%

13.86

13.89

0.03

  逐步提高

  2.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女性比例在地级以上市全面达标,但在县区的比例仍有待提高。2010-2014各年份,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均保持至少配有1名女干部,提前完成规划目标。而2014年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72.5%和77.5%,与上年相比,两者均下降27.5个百分点。

  3.党政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在省、市级保持着较高水平,而在县、乡级总体有所下降。2014年,省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达到100%,且持续保持了四年;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95.2%,与2010年持平,但中间年份有所波动。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95.8%和93.3%,前者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后者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88.8%,同比下降11.2个百分点,是本规划实施四年来首次未能达到100%的规划目标。

  4.妇女参与村、居委民主管理的比例略有提高,但对比目标仍有较大差距。2014年是换届年份,换届后的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3.05%和2.99%,比2010年分别提高5.75个和0.75个百分点,但对比换届前的2013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却下降了1.34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也只是略有上升,该两指标对比规划目标(前者30%,后者10%)仍有较大的差距。

  5.妇女参与企事业单位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有待提高。2014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例分别为19.4%、30.16%、32.8%和38.4%,与2010年相比,只有第一项指标提高了0.6个百分点,而其它3项指标分别下降了14.53、3.8、3.55个百分点,距离“逐步提高比例”的目标要求均有明显的差距。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大力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率先全面实现医保城乡一体化;大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和居民医保水平,积极完善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制度;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标准;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推动广东妇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

  1.女性参保规模不断扩大。至2014年底,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保、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女性分别达1927.9万人、1648.6万人、1229.0万人、1345.3万人和1244.5万人,分别占参保总人数的44.2%、45.2%、43.3%、 43.5%和44.4%,与2010相比,各险种女性参保人数分别增加660.8、299.5、597.5、209.3和324.7万人,参保人数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城乡居民医保女性参保人数达2554.9万人,占总人数的41.5%,比上年增加197.94万人;共45.92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长6.74%。

 

  2.社会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197元,居全国第八。职工和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76%和64%,居全国第七和第五;失业保险金月人均1471元,居全国第一;工伤伤残津贴月人均2548元,居全国第五。

  3.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台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明确生育保险保障范畴,将生育医疗待遇享受人群扩大到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职工未就业配偶,发挥保障弱势群体功能;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增加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细化生育津贴计发办法,优化办理手续,社保卡户籍持卡人数8228万人,居全国第一,实现在就业、社保、低保、医疗、金融等领域应用。全省21个地市都已与省异地就医平台顺利对接并启动正式联网结算。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83.7%。

  (六)妇女与环境、法律 

  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出台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建成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全面推进创建平安广东,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妇女法律援助力度,为广大妇女创建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1.珠三角地区文明村镇创建覆盖率明显提高,但距离目标仍有较大差距。2014年该指标为60.88%,比2010年提高8.72个百分点,与2013年持平,但距离2020年95%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2.农村卫生村镇覆盖率稳步提升,但工作力度仍需加强。2014年全省全省卫生村覆盖率、全省卫生镇覆盖率分别达37.9%和29.5%,比2010年分别提高12.4和10.8个百分点,比上年分别提高5.4和2.7个百分点,呈逐年提高的态势。但与2020年目标相比分别仍有32.1个和20.5个百分点的差距,因此仍需加强工作力度.力争顺利实现珠江三角洲地区普及国家卫生镇的规划目标。

  3.人居环境主要监测指标全面向好,生活环境明显改善。2014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分别达到89.44%和59.14%,比2010年分别提高5.6个和1.9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91.1%和84.94%,同比分别提高5.3个和7.2个百分点,并且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分别达86.38%和91.4%,比2010年大幅提高16.2个和18.3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6.28%,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呈逐步提高态势。

  4.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工作部署,按照“现案必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拐卖犯罪案件侦查破案工作力度。2014年全省破获强奸案件数、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数分别为2939和2925件,强奸案件破案率达71.2%。

  5.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依法保护。201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一审案件61083宗,审结60696宗,其中调解结案36551宗,调解率高达60%。在2013年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的基础上,2014年家事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审判质效成果显著。

  6.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明显增加。2014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数为151个,比2010年增加4个;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为20144人,同比大幅增长83%;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人次数分别为66个、109人次,同比分别增加13个、78人次。

   四、问题及建议  

  本期规划实施以来,广东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有待今后加以解决。

  (一)乳腺癌死亡率近两年加速上升。2014年该指标达到了11.28/10万是2010年2.95的3.8倍,2010-2012年该指标仅在2.23/10万-2.95/10万间波动,而2013年、2014年分别大幅升至8.79/10万、11.28/10万,预期2010年难以达到“降低乳腺癌死亡率”的规划目标。

  (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女性比例明显下降。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例从2010年的36.58%下降到2014年的32.8%,下降幅度达到3.78个百分点。与规划目标要求的“逐步增加比例”仍有较大差距,妇女参与企业管理的水平有待提高。

  (三)村委会成员、主任中女性比例仍处于较低水平。2014年换届后的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3.05%、2.99%,虽然比2010年分别提高5.75、0.75个百分点,但对比换届前的2013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仍下降了1.34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也只是略有上升。该两指标对比规划目标(前者为30%、后者为10%)仍有较大的差距。

  (四)妇女在县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比例明显下降。2014年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72.5%、77.5%,均比2013年下降27.5个百分点,而且2010年以来,除2013年两率均达到100%以外,其余年份该比例只达到七成多。距离规划目标“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至少各配1名女干部。”仍有较大差距。

  (五)珠三角地区文明村镇创建覆盖率距离目标仍有较大差距。2014年该指标为60.88%,比2010年提高8.72个百分点,距离2020年95%的目标仍有34.12百分点的差距。

  (六)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进展滞缓。2014年该指标为59.14%,虽然比2010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但近四年来均在60%左右波动,进展较为滞缓,距离90%的目标参考值差距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继续加强妇女“两癌”防治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专家指导、妇幼保健深入基层送检查的“两癌”早诊早治服务水平;向广大妇女全面传授普及防治“两癌”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二)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女职工参与经济建设和管理的能力;指导监督基层在职代会成立或换届时,要保障职代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女职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主动抓住余下六年的两次换届机会,提前布局:一是加强男女平等国策的宣传,创造有利于农村妇女的良好氛围;二是各级政府要把提高农村妇女参政能力纳入工作计划,列入培训的重点内容;三是要提高村委后备干部女性比例;四是要依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的规定,制定和出台相应措施;五是各级妇联要积极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的各项工作以更有效地发挥妇联的重要作用。

  (四)加大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加大对贯彻落实政策的督促检查力度;在有关政策的制定方面,明确相应的女性比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妇女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制定文明村镇创建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创建宣传教育,形成良好创建氛围;抓好镇区交通秩序管理、“五乱”专项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开展文明村、户创建活动,开展建设学习型社会活动。

  (六)进一步完善水质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管工作;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加快制定《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五是着力加快农村供水设施建设。

 

 

 

 

                                                                                                                                          供稿单位:社会和科技处

                                                                                                                                            撰      稿:钟作勇


  


附表1 广东省经济人口基本情况数据表.doc

附表2 2011-202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定量指标数据表.doc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部署做好元旦春节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上线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25日上线。中国广州政府
温国辉到政务服务中心检查督导
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营造现代化国际化营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大力度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 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张硕辅主持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