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行建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办法

02.01.2020  11:21

夜游如约观光线”于元旦当晚首发。信息时报记者刘俊摄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广州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18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定义、行政管理职责、责任人的确定、保持整洁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要求、实施方式、费用筹措、监督管理等。《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管理工作落实在基层一线

管理办法》将“建筑物外立面”定义为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的外侧立面,如不含公共设施,则称“建(构)筑物”,将“保持整洁”定义为对建筑物外立面的定期清洗和日常维护等行为。《管理办法》确定了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行政主管部门,并分层次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做了界定。

管理办法》明确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中的日常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压实了属地的主体责任。这种制度设计有利于充分发挥街(镇)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置问题的便利和优势,同时加强层级管理,把具体事务性管理工作压实在基层一线。

公共设施至少每月清洗1次

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规定,公共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洁,至少每6个月清洗一次,出现破损的,应当及时更换、修复。环卫、公交候车、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等公共设施,至少每月清洗1次。道路隔音屏每年不少于6次;限高龙门架、道路栏杆每年不少于2次;人行天桥、地下隧(通)道每2年不少于1次;桥梁及高架路每5年不少于1次。本市遇重大庆典或者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当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对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保洁。

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责任人,可以自行实施保持整洁工作,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它单位组织实施。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作业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并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定期清洗保洁或未按要求清洗保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搭巴士夜游,赏西关“一河两岸”美景

为结合“公交+旅游+文化”打造新型公交线路的总体要求,广州公交集团电车有限公司以如约定制公交运行模式,试行海珠广场夜游如约观光线(以下简称“夜游如约观光线”)。

记者了解到,线路于元旦当晚首发,票价为3元/人,从中山八路公交总站出发,停靠中山五路站、南关站、海珠广场站、起义路站、西门口(中山六路)站再回到中山八路总站,乘坐该路线就可以将“一河两岸”的美景尽收眼底。该线路逢周五、六营运,发车班次为20:30、21:00和21:30共3班。市民可通过“广州如约巴士”预约。 

(信息时报记者欧嘉福、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