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26.09.2017  22: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于2017年初启动了2016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监督检查工作,对我省获得实验动物许可单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实验动物行政许可2016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书面监督检查及结果

  按照《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对许可单位提交的140份《实验动物生产许可执行情况自查报告(2016年度)》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执行情况自查报告(2016年度)》(以下简称《自查报告》)进行书面监督检查工作。

  书面监督检查结果显示2016年度全省获得许可的实验动物生产与使用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条例》及相关国家标准等规定开展实验动物生产与使用活动,但少数单位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条例》以及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的情形,情形主要包括:(一)未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自查报告》;(二)单位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及时按程序申请办理实验动物许可事项变更;(三)《自查报告》中填报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数量与广东省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统计的数量差距较大;(四)设施运行和动物自检频率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等。

  二、实地核查及核查结果

  针对书面监督检查结果,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高要市康源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2016年度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

  (一)对未按照要求提交书面自查报告的3家单位核查结果。

  1. 经实地核查发现,广东大冢制药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2016年度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正常;此前未能及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的原因主要包括对我厅相关工作通知理解错误、寄送材料丢失。这2家单位均承诺今后将按照《条例》要求配合省科技厅开展的实验动物相关工作。

  2. 经实地核查发现,高要市康源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该单位已准备申请注销本单位的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故此前未按照要求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二)对书面自查报告中填报使用或生产实验动物数量可疑的4家单位核查结果。

  经实地核查发现,南方医科大学、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广州白云山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和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家单位的2016年度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正常,未发现有违反《条例》及相关标准的情况;这4家单位书面自查报告中填报的使用或生产实验动物数量与广东省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统计的动物数量存在较大差距的原因主要包括未对教学用途涉及的动物数量进行登记、未对受委托开展动物实验涉及的动物数量进行登记、实验中淘汰动物比率较大。

  省科技厅决定对高要市康源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按程序予以注销,并在后续工作中加强对获得实验动物许可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通报。


省科技厅
2017年9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