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的通知

26.04.2019  17:52

关于召开实验室安全

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办函〔2019〕3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定于2019年4月28日(星期日)下午3:00在图书馆报告厅召开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请以下人员参加:

1. 有关校领导;

2.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后勤处、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校团委、校医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3. 各学院(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正高职称教师(文科除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参会名单通过OA反馈给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罗学柳,电话:85287369);请各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