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实验教师实验操作与创新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粤教装备函〔2017〕29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培养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员,下同)的实验操作技能和动手实践能力,激发实验教师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升实验教学水平,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举办2017年广东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实验教师实验操作与创新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一)常规实验操作技能竞赛
熟练、规范完成一个本学科课程开设的学生分组实验。
(二)创新实验器材开发技能竞赛
演示并解说自己开发的适用于中学物理或小学科学课改的演示实验、探究实验、课外实验等创新实验器材。
二、参赛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各市选派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实验教师各4-6名(物理学科初中、高中各2-3名);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广东实验中学物理学科初中、高中各选报1名实验教师,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选报1名科学实验教师参赛,并指定1名领队带队。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形式
每位参赛选手须参加竞赛项目中的全部两项竞赛。
常规实验操作技能竞赛的形式为:抽签选择一个20分钟内利用常规实验仪器完成的中学物理或小学科学实验(包含维修可能损坏的实验仪器并进行实验)。
创新实验器材开发技能竞赛的形式为:20分钟演示并解说自己开发的某个实验器材(解决原来器材的缺陷或不足、制作的基本材料工具、创新点和特色、使用的好处等),并附上文字图片说明。
五、器材和耗材准备
常规实验器材及相关耗材由主办单位准备;创新实验器材及相关耗材由参赛选手自备。
六、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成立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竞赛活动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选手的参赛情况当场评分。竞赛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常规实验操作技能竞赛占40分,创新实验器材开发技能竞赛占60分(评分细则见附件1)。
七、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创新实验奖,对在竞赛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将予以表扬。
八、其他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在组织开展本地区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竞赛活动的基础上,择优选派人员参加省级竞赛活动。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和领队食宿及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二)请各参赛单位报送如下材料:
1.参赛人员名单及创新实验器材名称(附件2);
2.参赛人员的创新实验器材说明资料。
请将以上资料汇总,于2017年11月15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教育装备中心基础教育装备管理部。
联 系 人:杨文金 廖帆
联系电话:020-8762752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7年广东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实验教师(实验员)实验操作与创新技能竞赛评分细则
2. 2017年广东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实验教师(实验员)实验操作与创新技能竞赛选派名单
附件下载.rar :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