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案件要像陶瓷一样洁白无瑕

10.08.2015  19:38


十杰法官梁菡:

审理案件要像陶瓷一样洁白无瑕

来源:南方日报

 

 

 

 

    梁菡在庭审中。

 

刚获得佛山市法院第二届“十杰法官”的梁菡,是禅城区法院资深法官,也是该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后的首批审判长之一,现为张槎法庭主审知识产权案件和家事案件的法官。这位知性法官,10多年来一直奋战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她喜欢将“瓷”作为自己职业生涯的关键词。

众所周知,佛山盛产陶瓷,而且其特性是高温烧制而成,不掉色、不变形、对人体无毒无害,美观和使用相结合是最为明显的优点。而法官梁菡的工作态度几乎与陶瓷的这些特性和优点相吻合,在多年的审案中始终追求完美,不留瑕疵,力争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考验和推敲。

工作之外,她还是一位多才多艺的美女法官。

审理每一件案件都认真细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的她,2005年8月被选调来禅城区法院之前,曾供职于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法院。

2005年9月,禅城法院成为广东省首批享有知识产权管辖权的5家基层法院之一,刚来一个月的梁菡,也开始了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这一干就10来年。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案件较其它案件相比,其专业性、抽象性较强,案情复杂。此前,梁菡虽然觉得自己的专业知识较为扎实,但当初审理知产案件还觉得“措手不及”。

“那时,唯一的‘老师’就是《最高法院公报》里的知识产权经典案例。”梁菡说。为了将案件审理得没有“瑕疵”,她认真研究每一期《最高法院公报》里的知识产权经典案例,这一习惯保持至今。

“2005年,我们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团队一共有5人,现在只剩下我,原来的同事或调离或去了其它部门。”梁菡说的5人团队中,就有现任禅城区法制办主任王学堂。当年禅城区法院从外地选调到禅城区法院有10名法官,包括梁菡、王学堂等人。

“当一名法官不易,而当一名审理知产案的女法官更不易。”2009年,在安徽安庆,为查明一起机器侵权事实,梁菡与书记员被被告关进了地下仓库;2010年,在外出查证一起假冒商标案件时,梁菡遭到了失去理智的被告组织10余人持刀围攻,幸亏闻讯赶来的院领导带领法警及时解救……

“现想起当时的情景,都感觉后怕。”回想起10年审理知产案件的种种艰辛,她还是坦诚面对。“作为一名女法官,尽管过程曲折艰难,但我从没想过放弃。这些经历反而成了我最好的积累与沉淀。”

喜欢将“陶瓷”与自己职业作比较的梁菡,在她所审理的每一案件都认真细致。

2014年,梁菡审理一起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按照程序,原告向法院申请冻结被告银行账户,梁菡依法对被告账户进行冻结。在保存有效期限内,被告被冻结的账户一直只有1000余元。按照以往的经验,账户一旦被冻结,户主肯定会采取一切手段,“阻止”资金转入冻结账户,也就是说即便冻结被告账户,也很难扣到所需赔款。

数日后,一无所获的原告,只好主动申请银行撤回保全申请。

就在离该案审限仅有1天的时,秉着认真负责和不放弃的态度,梁菡再次主动对原告曾被冻结的账户进行跨省查询。

功夫不负有心人。梁菡竟然查到该账户已有40多万元。惊喜之余,她立即将情况告知原告,并于当天下午带领工作人员赶往山东省淄博市对该账户进行查封,为原告追回经济损失。

梁菡对工作认真负责给王学堂留下了深刻印象。“当年我们组建禅城的知识产权和涉港澳台审判庭时,大家都是新手。我们经常为一个法律问题争吵,甚至引经据典。作为中南财经政法的高才生,梁菡法官法理基础雄厚,口才极佳,标准学校辩论比赛辩手出身,我有时都甘败下风。”王学堂如此评价。

梁菡理论非常强,在禅城法院论文评审中,她的论文获一等奖,从几百人中脱颖而出,非常不易。

是裁判者,更是引导者

“有时候,判决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惩罚,而应该起到宣示和导向的作用,我相信这样的判决才会对社会产生真正的积极的意义……”这是梁菡在工作中始终笃信以及坚持的原则。

2014年5月媒体曾报道过一宗被广泛关注的案子,该案判决儿子每年回家看母亲一次。这被称为佛山首例“常回家看看”案,就出自梁菡之手。

去年4月,梁菡在审理这宗有着“佛山市第一起精神赡养纠纷案件”中,原告苏某已经78岁,生活在海南省东方市农村,而被告人为其长子林某在佛山定居。由于多年来,被告林某没回老家看望母亲,也没有支付赡养费。为此,其母将长子告上法庭,诉求长子除支付赡养费外,逢年过节要回去看望她。

梁菡接手案件后,与被告进行多次沟通,依法依据并结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等进行劝导。而被告林某之所以不回去看望原告母亲,理由是除被告外,原告还有几个儿子,他的弟弟们应该赡养。并称他佛山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回去看望母亲。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梁菡依法作出判决。在此判决书中,梁菡是这样表述的:“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对老年人的赡养,不仅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精神上的抚慰。被告虽工作生活在外地,但回家看望年老的母亲亦是法定的义务。”

由于媒体的关注,判决后几个月里,此案备受社会关注,并持续升温。梁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作为法官,无论是接受社会监督也好,还是向公众普法也好,我觉得我有责任站在镜头面前告诉公众,工作忙、没有时间,不能成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借口……”

令人欣慰的是,这个外表柔弱、内心执着的法官得到了肯定,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对这起案件作出批示:“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形成尊老爱幼的良好氛围。”

法官的责任应延伸到“公堂”之外

“身为法官,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走,但走下法庭,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给予当事人法律框架外的关爱,法官的责任应该延伸到‘公堂’之外。”

2014年7月,梁菡承办了一起普通离婚案:妻子因怀疑丈夫的不忠而坚决要求离婚,但遭到了丈夫的坚决拒绝,几次调解未果。丈夫的痛不欲生令梁菡感受到,不能简单地以一纸判决结案了事,那样可能将引发更大的家庭悲剧。

梁菡在再次调解无果后,放心不下该案中的丈夫。在跟随该男子走出法院时,见其在车库里将农药一饮而尽,口吐白沫倒地。

梁菡赶紧叫人将其送至最近的医院抢救,由于抢救及时,被告脱离了危险。

就此,梁菡也将离婚案视为一个契机,劝说妻子重新给予了丈夫改过的机会。

“菡姐工作很忙,但对待每一件承办的案件都特别认真而且很有责任心。”这是禅城法院书记员小黄对梁菡评价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梁菡所负责的家事案件,经常涉及到年代久远、牵涉面广的继承纠纷案件,这种案件,让书记员和合议法官都“退避三舍”,梁菡却“乐此不疲”。

与梁菡相识已有10年的王学堂,对梁菡的评价是审判方面的精英。对梁菡去年判决的“佛山首例常回家看看案”,王学堂评价她是一位善于创新的法官。此案引发业界广泛争议,有争议说明创新的不易,也说明风险,因为第一案往往意味着没有经验可寻,没有先例可借鉴。(  文/图:唐梦  梁理)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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