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藏宗门案二审维持原判 该组织被认定为邪教
主犯吴泽衡获无期徒刑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依法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作出了二审判决。法院二审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并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泽衡等5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并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吴泽衡有期徒刑十二年;以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法院决定对吴泽衡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
一审法院还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孟越有期徒刑四年。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袁明有期徒刑一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赵卫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刘闰红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吴泽衡、孟越当庭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以维持。
据了解,今年49岁的吴泽衡是揭阳市惠来县人。从1990年起,他编造“华藏心法”等歪理邪说,并自封“华藏初祖”,打着“慈善”旗号,建立组织,逐步从精神上控制成员,非法活动涉及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安徽、辽宁、广东、新疆、湖北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挪威、美国等国。
一审法院认定,吴泽衡冒用佛教名义建立“华藏宗门”,神化自己,授意弟子印刷、出版宣扬迷信、邪说的书籍,印制邪教组织标识,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同时,组织、利用邪教组织,以迷信邪说引诱、胁迫、欺骗等手段,长期、多次对多名妇女实施奸淫,致多人怀孕后人工流产,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情节恶劣;还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数额共计673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