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27.04.2016  19: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和教育部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教育部财务司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4月起,对华南理工大学王迎军同志2011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职校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组在学校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工作电话:159013651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教育部驻华南理工大学审计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