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序规定》
07.02.2017 20:3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精神,推动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化,切实提高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的质量,12月6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政府立法的立项、起草、审查和实施过程的公众参与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共计六章三十二条,内容包括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范围、部门职责及经费保障、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方式、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立项的意见征集、起草阶段公众参与工作方案的制定、送审稿的退回、公众意见的采纳及反馈机制、实施过程的公众参与等。
会议强调,新常态下,各级各部门既要保证办成事,也要确保依法办事。要以法为底线,让政府每一项立法吸收群众智慧,必经公众参与,最大限度调动社会资源,形成最大合力,使政府各项工作更能获得公众认同、体现群众意志。
(东莞市法制局供稿)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07.02.2017 20:37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
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听取并评议市委书记、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