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客来中山购房不能办公积金贷款

23.09.2015  19:19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头条精读: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详细解释。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仅除了签订互贷协议的珠三角八个城市以外,目前暂时没有开展异地公积金的业务。有市民表示,盼望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手续能化繁为简,更为人性化。有房地产人士认为,异地公积金贷款一旦落实到位,在深中通道的背景下,将为中山带来新的楼市机会。

  缴存城市与贷款城市不再“各自为政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通知》里提出要“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并针对职责分工、办理流程与相关要求提出了具体的事项。其中,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等,这意味着缴存城市与贷款城市两地不再“各自为政”。

  同时,该《通知》详细注明了申请异地公积金的各项手续,并表示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要求各城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

  中山公积金贷款无法用于深圳买房

  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中山除了与已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简称《协议》)的七个城市互贷外,其余城市则无法实现异地贷款。记者了解到,2009年5月,珠三角地区广州、佛山、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江门、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协议》,从此以后珠三角这8个城市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互贷。根据《协议》规定,在以上8个城市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在任一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而首付比例、贷款额度、年限等则参考申请贷款城市的现有规定。

  在去年12月底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也提到,满足申请中山公积金的条件有两种:具有本地户口购买中山房屋或签订了《协议》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中山自住住房。此外,上述8城异地贷款仍有一定条件:申请贷款的缴存条件这次调整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存有申请当月缴存额5倍以上余额的在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依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记者发现,珠三角中另一大城市深圳却没有签订该协议,从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中山公积金贷款无法用于购买深圳房,同时深圳公积金也无法用于购买中山商品房的贷款,只能提取。

  [各方看法]

  市民

  关心异地公积金互贷手续能否简化

  对于异地公积金未来有可能实现互贷,有购房者表现出兴趣。王先生是河南人,由于工作需要来到中山,但由于此前工作单位在深圳,他选择继续缴纳深圳公积金。由于女友是中山人,他也打算留在中山,并欲在中山购房,但是他发现,自己在深圳缴纳数年的公积金不能用于在中山购房。“偏偏就是深圳没有互通,我很头痛”,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跑过中山及深圳公积金中心,均得到“无法贷款”的回复,他认为自己和单位明明缴纳了公积金,但最终却无法享受。原本做了最坏打算去商业贷款,但得知该消息后,他表示会再等一等。

  也有市民表示,异地公积金实现互贷是不错的政策,但在手续上能否简化?“如果按照以往的做法,肯定是两地的相关政府部门都要开证明等,非常繁琐”,曾用中山公积金在广州买房的余先生表示,整个过程下来不仅需要耗费1-2个月,还需要比在当地申请使用公积金更漫长。“如果手续简化缩短时间,对于我们真的是好事。

  业内

  对楼市是利好,或引来深圳客

  异地公积金未来有望实行互贷让业内人士感到振奋。中原地产中山分公司经理郭光喜认为这对于中山楼市是好事。“今天上午我们就统一告诉策划组的同事,普遍认为对楼市有促进作用。”他表示该项政策值得期待的原因,主要是异地贷款下异地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购买中山楼盘更为便利。“以往虽然中山也会提到与珠三角7个城市进行互贷,但实际上操作时会出现问题,时间会相对延长。”他表示,目前不少城市并没有在系统上进行联网,实际上不利于异地公积金互贷操作,而且手续也不统一,容易让购房者走冤枉路。“而且,像深圳等大城市实现后,能吸引该批购房者到中山购房,尤其是在深中通道的利好消息下,相信能够吸引一批购房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