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都汇餐厅发票难开 税务:保留证据可举报

13.05.2015  12:13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在梅城客都汇厨神名点用餐后,商家以发票用完为由拒绝向市民开发票。日前,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不少餐厅存在就餐后没有发票的特殊情况普遍存在。

  梅州网讯  (记者罗诚浩)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在梅城客都汇厨神名点用餐后,商家以发票用完为由拒绝向市民开发票。日前,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不少餐厅存在就餐后没有发票的“特殊情况”普遍存在。

  餐饮店普遍存在拒开发票行为

  11日,张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我和朋友吃完饭后索要发票,店员居然说发票用完了,暂时没有,要我过几天凭收据去拿,真是稀奇。”张先生说,厨神名点是客都汇里的正规连锁餐厅,没有发票太不正常了。

  11日晚,记者也前往该餐厅吃饭,在结算时遇到类似的情况,店员以同样的借口拒绝了记者索取发票的要求。

  记者追问道:“为何现在还是5月中旬,发票就用完了?”

  收银员随后改口,“财务人员休假了,暂时还未到税务部门购买。”

  几经交涉,收银员不得已才在小票中写上“未开发票”的字样,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随后,记者在客都汇其他餐厅询问是否能开发票一事。有两家餐厅表示,最快也要下周才能拿到发票。

  记者在江南百花洲附近随机走访了几家小餐馆。一位老板告诉记者,像他们这种小餐馆,做的也是小本买卖,生意也随着季节起起落落。

  “一旦给客人开发票,就要按照发票数额缴纳税款,开出的发票越多,缴纳的税款也就越多,所剩的利润也就越少。”这位老板坦言。

  市民遇到拒开发票的可向12366举报

  就这一问题,记者向12366热线咨询,工作人员表示,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支付消费款项时,有权向经营者索要发票。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消费者在消费时遇到饭店不提供发票或者是拒开发票的情况,可以向地税稽查部门举报。稽查部门调查核实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商家处以相应罚款。另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发票用完的情况,因为税务局对发票是敞开供应的,除非是在节假日期间,否则都能在工作日到税务部门购得发票。

  此外,市地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只要有经营活动,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商家取得经营收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消费者可随时拨打电话12366进行举报,但消费者要保管好消费的凭证,如餐饮店的收据、小票等,以便工作人员查证。

  (报料人:张先生、林先生,各奖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