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18.11.2014  21:15

粤艾办函〔2014〕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2014〕17号) 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围绕“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宣传主题及“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控制艾滋”副标题,在2014年12月1日前后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将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包括领导参与情况及有关照片、宣传材料等)于12月17日前书面报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龙其穗,联系电话:020-83803745,传真:020-8381052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广东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