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局多形式宣传《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

18.03.2015  16:34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深入宣传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近日,河源市统计局多举措、多形式开展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营造诚信统计环境。

  一是开辟统计失信企业公示阵地。在河源统计信息网创建“失信企业公示”专栏,发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并对统计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

  二是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分别在河源日报和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刊登《统计违法企业认定为失信企业并向社会公示》专稿;计划于3月20-26日在河源电视台黄金时间段连续播放题为“国家统计局颁布《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纳入政府、金融、工商等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示。”的宣传口号。

  三是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向“四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发放《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宣传资料;介绍诚信统计的法律依据,强调依法统计的严肃性,讲明公示统计失信企业信息的措施对企业带来的后果,提前给企业打好预防针。

  今后,市统计局将以公示统计失信企业为抓手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对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及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企业依法认定为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信息,并将失信企业信息纳入政府、金融、工商等信用信息系统,与政府补贴、企业融资、工商注册管理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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