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税积极宣传贯彻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5.07.2014  11:31

  今年4月份以来,广东省各级国税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据企业申报数据初步统计,至7月11日已有近6万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减免所得税近1亿元。 

  广东省各级国税机关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务院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决定公布后,各级国税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并确定了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负责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陆续出台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及通知,对小型微利企业备案流程、预缴期企业享受优惠等做出明确。取消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登记备案,改由企业自行享受优惠政策,税务机关无需审核审批。升级了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网上申报系统、电话语音报税系统、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实现通过软件主动提醒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通过网络在线访谈、电台、报纸、办税服务厅公告等多种途径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 

  各地国税机关还利用网络媒体受众广和互动性强的特点,发布和宣传有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借助各种新媒体,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取得良好效果。广州市国税局利用微博、微信不断发布信息介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并与粉丝实时互动,回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

   

  广州国税官方微博发布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广州国税官方微博发布小微企业季度申报指引 

 

  各地国税机关通过手机短信、网络聊天工具等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单广州市国税局就通过短信平台共发送短信130,824条,涉及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共81,640户。 

 

  云浮、潮州等地国税机关群发短信介绍小微企业优惠 

 

  根据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各地国税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专题政策宣讲会和一对一辅导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特别是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均可及时掌握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优惠的企业主动提醒其享受优惠。 

 

 

    各地国税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宣讲活动 

编辑:王践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