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侨办部署宣传贯彻《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18.09.2015  17:49

   广东侨网讯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省侨办近日向我省县级(市、区)以上侨务部门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侨务部门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侨务部门保护华侨权益的重要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摆到侨务工作的重要议程,进行认真研究,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侨务部门近期做好几项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增强侨务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侨务干部的法治意识、政策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自学、集中辅导、培训班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侨务干部学习华侨华人历史、侨务工作理论和侨务政策法规,提高对制定《条例》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做到知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护侨;二是要广泛深入宣传《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条例》的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条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要大力贯彻落实《条例》。各级侨务部门要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协调机制,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维护侨益的工作格局;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依规办理涉侨事务。要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调推动涉侨案件的查处,对严重侵犯侨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要联同“五侨”部门组织开展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条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抓紧制定完善涉侨法规政策。
  《条例》共4章35条,对华侨的投资权益、捐赠权益、财产权益、社会保障权益、教育权益、计划生育权益、人身权益、政治权益等八方面保护作出规定。(梁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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