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宣贯《广东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中新网汕头10月12日电 (索有为 粤海渔)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12日在汕头市南澳县举办《广东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宣贯现场会。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省渔政总队总队长白桦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加强广东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建设,实现主管部门“有法可依”、渔民“有法可守”的有力举措,着力解决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善、政府的属地责任与部门的监管责任不清晰、渔船安全管理责任的“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据悉,为改善广东渔船安全生产态势,进一步规范该省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广东省政府于今年8月9日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25号令公布该《办法》,并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实施,对困扰广东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的系列问题进行规范和要求,初步建立了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将渔船安全生产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范畴。
在规范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基础上,重点规范船东船长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的监管责任,细化和落实渔船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在规范行业监管责任时,还尝试区分渔船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管理,专门配套制定《广东省渔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南》,对检查的方式、内容、程序和要求等做了系统规范,运用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开展渔船安全检查,衔接和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渔业安全管理领域属于开创性工作。在完善制度方面,重点规范安全自查、跟帮生产、应急处置、海难救助等制度,特别是针对应急防台工作,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切实保障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活动现场,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及渔政总队和汕头当地海洋渔业,边防,消防等相关单位通过现场咨询、派发资料等方式,为渔民答疑解惑;并展示了渔船通讯、救援装备,现场演示的气胀式救生筏使用方式,吸引众人驻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