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67名镇街检察室主任和驻镇村书记获聘廉政监督员

18.08.2016  00:07

  中新网广州8月17日电 (索有为 韦磊 王磊)记者17日获悉,广东省检察院和省扶贫办日前在清远市国际会展中心多功能会议厅举办“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聘任仪式,267镇街检察室主任和驻镇村第一书记被聘为“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文艾、省扶贫办主任梁健参加仪式。

  清远是广东省实施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地区。该制度试点工作由省检察院联合省扶贫办共同开展,旨在贯彻高检院《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抓好扶贫专项“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镇街检察室和扶贫部门派驻镇村第一书记的一线宣传、教育、监督作用。

  据了解,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聘期为三年,主要职能是参与对扶贫开发领域廉政、反腐倡廉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以及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需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倾听民众呼声,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向检察机关、扶贫部门客观、真实反馈情况,及时向社会各界和民众宣传有关政策和法规,进而保障脱贫攻坚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扶贫开发各项政策制度落到实处,保证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共同迈进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发放管理,以及项目申报、审核审批、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把重点放在基层,对于民众的举报、控告,通过实地走访、查验账目等方式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