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93家企业被纳入环境违法黑名单 停享优惠政策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周桂清) 今年第一批环境违法“黑名单”公布,全市共有93家企业列入名单。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今年6月1日实施的《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保信用约束管理制度》,环保部门将93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其中有多家涉及大气污染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环境监察、监测力度,“黑名单”企业将取消相关优惠政策。
梳理“黑名单”企业,可发现这批企业主要存在违规设置排放口、擅自增加污染工序等违法行为。其中,违规设置排放口有72家;擅自增加污染工序、污染物直接排放有13家;擅自增加污染工序、未批先投产的有7家;还有一家企业不仅违规设置排放口,还多次超标排放废水。
据介绍,企业若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整改,拒不执行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私设暗管、私设旁路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及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等十种行为之一,将被纳入市环境违法“黑名单”。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市环保局公布了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工商登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境违法事实及证据材料。环保部门在公布期间将采取多种环境管理措施,通过加大环境监察、监测力度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在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奖活动中,不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在其他评优评奖活动中,向相关单位反馈企业纳入“黑名单”情况,并停止执行其享受的环保优惠政策。
据悉,“黑名单”企业只要及时实施有效整改、主动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未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可在“黑名单”公布满一年后,向市环保局提出解除申请。市环保局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后,将解除情况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未接到有效投诉举报的,同意解除“黑名单”,并发布解除信息,以帮助企业修复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