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40家公立医院均将参保医责险

21.09.2015  10:07

  18日,东莞举行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签订仪式,这标志着东莞公立医院医责险正式“起步”。胡国球 摄

  从10月15日开始,患者与东莞公立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有望通过保险公司来理赔。

  9月18日,东莞举行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签订仪式,这标志着东莞公立医院医责险正式“起步”。根据保险公司测算,东莞40家公立医院一年医责险的保费在1500万元到1900万元之间。

  市卫计局局长金行中表示,这是东莞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体系的重要举措,他要求各医院在签约后“不能互相推诿,该赔就赔”;他也强调,医院不能因为有了医责险,而放松医疗质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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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14日前完成全部签约

  签约仪式上,全市40家公立医院院长、业务副院长、大型民营医院院长以及保险公司代表全部到场。

  据悉,公立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这是去年国家五部门联合发文提出的要求。为此,东莞市医院协会先后到广州市、珠海市及天津市开展调研学习,并组织全市40家公立医院反复多次沟通协商及组织专家咨询论证。

  市医院协会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东莞市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最终形成,并报市卫计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8月21日委托招标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

  最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等7家保险机构组成联合体,承担东莞全市40家公立医院医责险工作。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六家医院与保险机构现场签约,其余医院则要求在10月14日前,与中标保险机构完成保险合同条款的协商,并完成合同签署,本次签署的医疗责任保险统一保险期限为一年,自2015年10月15日零时起至2016年10月14日24时止。

  为确保医疗责任险工作的顺利开展,东莞还专门成立了“东莞市医疗责任保险案件管理中心”和“东莞市医疗责任险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负责商定相关重大事项,对保险服务进行年度考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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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保费1500万到1900万

  记者现场了解到,医责险保费由各医院自行支付,每家医院的保费也不尽相同,根据门诊量、住院人数、单次理赔上限、全年理赔总上限等因素来浮动。其中东城医院的保费约24.4万元,市妇幼保健院的保费则超过60万元。

  全市40家公立医院一年的保费总额有多少?市医院协会负责人说,根据2014年各医院的情况,他们进行过测算,有一个大概的数字,“保险公司微利保本”。

  随后,记者从现场参与签约的保险公司了解到,如果每个医院都按照赔偿限额中等标准来投保,那么全市40家医院一年医责险的保费大约在1500万元到1900万元之间。

  对此,有医院院长提出,“这个保费不低”。但也有医院院长认为,“比较合适”。此前,东莞市卫计部门曾称,每年为摆平医闹,医院花费超过1000万元。

  东莞的医责险是采用首席保险人负责制,即由首席承保人代表共保体处理日常的承保、理赔、培训、救灾等服务工作,

  “100万元以下的案件,由人保直接解决,100万元以上的案件,由人保发起,整合共保体7家保险公司的力量共同解决,让7家共保体的力量大于一家保险公司的力量。”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沈宁说,7家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保障医护人员的权益。当发生医患纠纷的时候,医责险可以弥补患者的经济损失。

   ■特色

  覆盖范围更广 理赔更加高效

  与其他城市对比,东莞的医责险覆盖范围和保障程度更为广泛、灵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覆盖范围更广,根据医疗机构目前的医患纠纷风险状况,包括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意外等,在现有的保险市场上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保障不足的基础上,扩大责任的范围,合理转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责任风险。

  其次,保障程度更高、更灵活。与现有的保险市场相比,方案提高了赔偿的限额,而且设置了多个档次,各医院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情况,灵活选择。

  另外,医责险是属地服务,沟通的环节更为高效快速。本次统保由东莞属地的保险公司直接承担,利用本地的保险公司的属地机构和完善网络,直接与医院沟通,保证沟通的无阻碍,理赔高效快速。

  关于赔偿限额,可根据各家投标医院的实际情况选择,单位年度累计最高可至400万元。另外,保费的计算方法与调节因子有着密切的关系,依照调节因子设置不同的档次。调节因子包括出诊人数、出院的人数、医疗机构的类型、单位年度累计赔偿限额调整因子、每人次赔偿限额调整因子。

   ■名词解释

  医疗责任险,是指医疗机构向保险机构投保,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理赔程序一般分七步走

   受理审查

  接到医疗机构报案后,如果有需要,工作人员应在60分钟内到现场,受理纠纷。

   宣传告知

  受理后,书面告知患方权利和义务,引导医患双方妥善处理纠纷,需要医疗事故鉴定的,告知当事人。

   调查取证

  “案管中心”组织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重大案件可以邀请社会监督员参加。

   解释答复

  在5日内告知医患双方初步调查结果,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医患双方对调查答复结果有异议的,“案管中心”建议双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协商调解

  调查取证等程序走完后,确定医疗机构方有差错、过失、或构成医疗事故应承担责任的,“案管中心”代表医疗机构与患方理赔协商。

   理赔核算

  经医调委等机构调解,医患双方达成协议的,或由法院调解、判决的,“案管中心”经过相关程序后,向患者支付赔款。

   反馈报告

  整理相关信息,向相关医院反馈,提出防范建议和意见。

   ■提醒

  市卫计局:“不能有了保险,就放松管理

  医责险的实施,在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金行中称,这是进一步完善东莞医疗风险体系的重大举措。

  金行中说,市场化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有东莞的特色。公立医院在购买医责险后,“不能互相推诿,该赔偿的赔偿,该处理的处理,该提供资料的就提供”。

  有了医责险,出了事保险公司赔钱,医院是不是就可以自由放松了?金行中也提醒称,“打铁还要自身硬,不能因为有保险而放松对医院质量的管理,保险是赔得越少越好”。

  一旦医院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我们将约谈医院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金行中说。

  而市医院协会的负责人也表示,对重大理赔案,他们将责令医院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在大会上接受质询。(欧雅琴 叶永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