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人 东莞市公安局公布第一批118家养犬备案服务点

29.05.2021  01:03

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在今年6月1日实施,为方便群众到附近备案点开展只备案登记,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已多次发布养犬政策指南和解读,5月28日,市公安局公布了东莞市犬只备案点名单(第一批),并提醒养犬人犬只备案注意事项。

一、备案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个人饲养犬只的,请您带上您的爱犬,准备好您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您与犬只居住场所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或者本市户口簿,前往附近的犬只备案点备案。

(二)单位饲养犬只的,请单位专职管理员带上犬只,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单位为犬只配备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安全防护设施及专门场所的照片,前往附近的备按点备案。

二、备案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养犬人应当在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养犬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本条例颁布前已经养犬的,应当在本条例颁布施行后六十日内向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我市现设定第一批养犬备案服务点共118家,《条例》颁布前已养犬的群众可根据自身实际,在7月30日前选择就近的备案点为您的爱犬备案。

(二)为了方便您的备案,建议大家与有意向的备案点电话联系,提前预约好时间。

▼各园区、镇(街)犬只备案登记点汇总表

文字:王子玺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