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2家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的通知

29.12.2015  09:27

粤卫办〔2015〕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规定,广东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进行等级医院复审。我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为三级甲等肿瘤医院。有效期为2015年12月 21日至2019年12月21日。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