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2家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的通知
15.01.2016 17:35
本文来源: 卫生厅
粤卫办〔2016〕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规定,广东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进行等级医院复审。我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有效期为2016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9日。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1月9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5.01.2016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