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餐厅员工猝死家属索赔60万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
南都讯 记者顾开贵 深圳南山区科技园津味园一位员工猝死,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家属与该公司就是否因工死亡、赔偿金额方面产生较大分歧,事发至今,双方仍未调解成功。
家属认为系 因工死亡
提出60万 赔偿
死者温辉财今年47岁,大儿子尚未成家,小儿子还在读书,此前在工地上干活,温辉财的妻子称,他的身体一向很好。
温辉财的老乡陈先生知道他出事的时候,马上赶到了现场。他告诉南都记者,他去的时候医生正在抢救,因为两家相隔不到两百米,就通知了温辉财的家人。
8月15日下午,温辉财的儿子温增军等几位家属在迈瑞警务室与津味园的相关负责人余龙涛、柴建宝协调。家属方面认为,温辉财是因工死亡,此前提出赔偿60万。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
法医鉴定系正常死亡
温辉财在科技园创维大厦津味园餐厅工作,该餐厅的店长余龙涛介绍,温辉财2016年4月23日入职,主要的工作是煮稀饭,还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余龙涛解释,这是因为餐饮行业流动性比较大,他们的手续是一批一批的办。
余龙涛介绍,温辉财是8月7日下午一点出的事,那天没有上班,出事地点是在宿舍楼三楼,“法医鉴定说是正常死亡,但书面结果还没出来。”
对于温辉财死亡一事,余龙涛说,“他是老实人,比较实在,发生这个事我们也感到比较痛心....。。我们该承担多少责任就承担多少责任,能协调就协调,把事情解决的圆满一点,协调不了再走司法程序。”
柴建宝说,公司的律师明确表示,温辉财是非因工死亡,“我们按照非因工死亡来做善后处理,后事料理的整个费用我们公司出,剩下的能拿到的赔偿的大概是10万元。”
温辉财家属对此表示不能接受,双方不欢而散。
律师说法:
是否因工死亡与是否签劳动合同无关
广 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表示,判断是否属于因工死亡,关键看死亡原因是否与工作有关,如果死亡原因与工作无关,则一般应认定非因工死亡,如死亡原因和工 作有关,或者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在48小时内死亡的,才能认定因工死亡。如果双方对能否认定工伤死亡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 伤认定,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定意见为准。他认为,判断是否因工死亡,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
如果是非因工死亡,毛鹏律师称,赔偿则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对职工家属要发放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合计约为15个月工资,由企业支付。
最后,毛鹏律师也称,企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企业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