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9家市县政府驻穗办需撤销
日前,国务院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撤销县级政府驻广东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广东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并对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进行精简整合。据统计,广东省内县级政府及市县政府职能部门驻穗办约七成面临撤销。
据统计,全国各地驻穗办事处有446家,广东省内符合《通知》撤销的办事机构有39家,占省内驻穗办数量的70%。负责联系全国各地驻穗机构的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称,撤销驻穗办的责任主体是派出政府,协作办在接到正式文件后将积极协助清理规范驻穗办。
记者3月17日从广州市协作办了解到,根据最近一次(2014年5月14日)统计,全国各地驻穗单位有446个。其中,广东省内的县级政府驻穗办事处、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穗办事处有55家,符合撤销要求的有39家,约占七成比例。
在符合《通知》清理规范的驻穗办事处中,属于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穗办事处的有7家,比如,龙门县经济委员会驻广州办事处、梅州市财政局驻广州办事处、韶关市公路局驻广州办事处等。属于县级政府驻穗办事处的有32家,如珠海市斗门区、紫金县、英德市、徐闻县、新丰县、翁源县、台山市等的驻穗办事处。
驻穗办事处有什么功能和日常任务?《通知》中提及,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从改革开放以来,在开展政务联络、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交通条件逐步改善,简政放权不断推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职能已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特别是一段时期以来,一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公务接待不规范,铺张浪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在公开的资料中,外地驻穗办的任务大多与招商和促进经济发展相关。在广州协作办的官方网站上,有不少简讯是报道驻穗办到省外企业、工业园区进行考察,调研招商引资事宜。记者看到,有二十多年历史的广州博览会,每年参展的很多企业和政府大多都是通过驻穗办沟通联系,驻穗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政府与广州的合作。
广州是流动人员输入大省,有些省内、外城市外来务工群体在广州或者从事同一职业,或者同居一处的现象比较普遍,发展出“同乡村型”、“同业型”、“同企型”外来务工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中,近年来也看到驻穗办及驻穗商会的身影,集中在为外来务工人员解决看病报销、维护权益、随迁子女的教育帮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