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小学生要做家庭“体育作业” 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

26.01.2017  10:15

广东中小学生要做家庭“体育作业”

在保障学生运动时间的同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因材施教,让学生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

■我省将完善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四级联赛体系  资料图 郑家雄 摄

东莞时间网讯 今后,我市学生再也不用担心体育课被文化课挤占了。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 健康 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下以简称《意见》),明确学校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中小学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保证各学校体育课时和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据了解,由于升学考试对体育成绩要求不高,因此不论是学生家长,还是学校方面,均普遍存在重文化考试成绩、轻身体素质锻炼的思想,特别是初、高中毕业班的学生,由于面临紧迫的升学考试压力,上体育课似乎变得比较“奢侈”。

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针对这一现象,《意见》提出,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适当增加体育课时。其中,小学低年级阶段以提升与年龄特征相适应的运动能力为主要目标,通过田径、游泳等基础项目教学,夯实学生体质基础。

小学高年级阶段逐渐过渡到发展体能素质与提高运动能力兼顾,满足学生成长的需求,为进入初中阶段学习做好准备。

初中阶段要在进一步发展学生体能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运动项目兴趣分化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个性化教学。

高中阶段要全面实施选项教学,重点发展学生专项体能和专项技战术,提高体育素养。

高等学校要科学设计体育必修课与选修课内容,广泛开展广东传统、优势运动项目,深入挖掘整理民族特色运动项目,充实和丰富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意见》要求,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锻炼纳入教学工作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课外体育锻炼要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互衔接、互为补充。

幼儿园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载体多样、形式灵活的大课间体育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 健身 运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加强学校、家庭、社区联动。在保障学生运动时间的同时,要注重学生的运动技能学习,重视实践性练习,并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做到区别对待、因材施教,让学生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探索推广适合不同类型学生的体育教学资源,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质量,保障每个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运动会或体育节

根据《意见》,要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不定期举办各种形式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专项运动能力。同时,要推动校园足球普及,建立健全校园足球推进工作机制,完善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四级联赛体系,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创建工作,建成一大批省、市、县(区)校园足球推广学校或特色学校。

针对足球运动场等设施有限的问题,《意见》提出,将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进一步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