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七条”扶持家庭农场发展 获认定可奖5万元

17.06.2015  10:14

■虎门新湾渔港码头停靠的渔船 记者 程永强 摄

■市民在厚街大迳果园采摘荔枝 记者 郑家雄 摄

东莞时间网讯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昨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惠及民生、创新举措办法、强化落实考核的事项。

其中,在抓落实方面,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文件的发文时限、决策事项的及时实施作了明确严格要求;在民生领域方面,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东莞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2013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在扶持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方面,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认定东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2014年“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应用项目资助计划(第一批)等事项。

关键词:民生事项

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为了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信息)发布,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推出了发布流程和保障措施等4大项26条内容。

袁宝成强调,要通过《办法》的有效实施,及时向社会提供准确全面的预警信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事项要增强信息的准确性、发布的针对性、预警的指导性。

办法》提出,通信部门负责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当接到东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来的东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解除)申请表时,第一时间无偿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及时通过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东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图

突发事件监测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分别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监测,气象类灾害由气象局负责监测。

各相关部门将需要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地传送至市政府应急办。

将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申请传送至市政府应急办

市政府应急办按照规定程序呈批预警信息

市政府应急办在收到预警信息发布申请后,对发布申请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逐级报相关领导批示。

将《东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申请表》传至发布中心

市政府应急办将《东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申请表》发送给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并通过发布中心值班电话告知值班员。

发布中心确认、制作、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经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负责将接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制作成适合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电视节目、广播、显示屏、大喇叭等各种发布途径发布的形式。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监控、反馈管理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监控各渠道信息发布情况,统计各渠道发布数据、跟踪各渠道预警信息发布状态,建立预警信号发布档案。汇总辖区内预警信息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撰写分析报告,并及时报告同级政府应急办。

认定为“市家庭农场”奖励5万元

为推动我市都市农业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大政策扶持,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力求在全市形成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群体。

袁宝成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条条框框,通过充分授权镇街、简化奖励程序、明确监管责任,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全面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使我市农村及早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和氛围。

措施1:放宽工商登记申请

按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放宽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条件,凡法律法规无明确禁止即可进入;同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鼓励家庭农场发展。

措施2: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实施税费减免优惠。家庭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各类经营主体为家庭农场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免收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生产经营所需各种证照的费用,切实减轻家庭农场经营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措施3:一次性奖励5万元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实施项目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鼓励申报创建小型农业园、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等。二是建立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凡经认定的“东莞市家庭农场”,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其做大做强;在此基础上,每年评定一批实力强、资信好的“东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树立先进典型,并由市财政追加5万元奖励。

措施4:鼓励联合兴建公共设施

落实设施用地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对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予以办理手续。鼓励家庭农场之间相互联合集中兴建共用设施,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措施5:培养新型农场主

加强技术服务支持。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全方位提高家庭农场人员素质,增强生产经营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场主。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探索建立家庭农场技术指导员制度,市、镇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安排技术人员定期到各个家庭农场。

措施6:发展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

建立现代营销体系。引入电子商务模式,发展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销售和农民网店,推进农产品物流电子化,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措施7:加大对家庭农场信贷支持力度

争取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开发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项信贷产品,适当扩大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化家庭农场保险服务,做到单独投保、单独开单、单独理赔。

扩大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对象

会议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对我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前,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对象:具有本市户籍人员中的五保对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困难残疾人,以及未享受社保或工作单位的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对象;特殊困难新莞人;无名尸、无人认领尸体和交通事故逃逸案尸体。调整前市财政每年支出约90万元。

调整后,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对象:在本市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死亡且在市殡仪馆实行遗体火化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即将下发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2013年度渔业成品油价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对我市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发放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补贴范围包括海洋捕捞渔船需纳入“农业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渔船数据库管理,内陆渔船需纳入“广东省内陆捕捞渔船数据库”管理。

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件,即:捕捞渔船应持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养殖船应持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同时,受补渔船须经检验,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补助条件的方列为补助对象。

补贴资金方面,2013年度全市共上报渔船505艘(其中:海洋渔船442艘、内陆渔船63艘)、测算用油量为26107.81吨。按用油量测算,补贴标准为3772.434元/吨。

关键词  重大决策

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将建立台账,跟踪督办

为进一步抓好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对会议决定事项和会议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要专门布置,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逐一落实,并按督办时限要求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得到及时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不需修改的,市政府办公室承办业务科室须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直接呈批印发;需作个别文字或内容修改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修改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承办业务科室须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呈批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或者补充完善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承办业务科室须在会后8个工作日内呈批印发。

关键词  创新转型

打造证券市场的东莞板块

会议审议决定,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奖励。据了解,此前,经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第一、第二阶段上市辅导资助相关情况,以及东莞市智通人才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由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奖励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复核。

袁宝成强调,要鼓励企业把握资本市场新形势,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供的巨大平台,引导企业抓好资本经营,加快上市步伐,“打造证券市场的东莞板块”。

70家企业列入“机器换人”资助项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应用项目资助计划(第一批)。据悉,市经信局于2014年9月启动了2014年“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至2014年12月31日,经过形式审查、验收认定、第三方审计、公示以及经征求市相关单位意见等流程,总计有70家企业列入第一批资助计划项目。

认定东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

为培育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示范带动性强的创新型企业,会议决定,符合东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认定条件的有24家。其中,创新型龙头企业10家,创新型培育企业1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