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没孩子的家庭24%不想生二孩

03.11.2015  10:04

南都讯记者陈燕 “全面二孩”政策要来了,那些原本不能生二孩的家庭终于不用再纠结“能不能生”了。省统计局此前发布的《广东育龄妇女生育意愿浅析》(下称《浅析》)中指出,在全面二孩政策确定前,广东已有一男孩、夫妻均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中,超过三成育龄妇女有再生育愿望。全面二孩放开后,有两个孩子对他们来说将不再是梦。

与一些家庭渴盼二孩不同,在没有孩子的家庭中,仍有24%的妇女没有生育意愿。另一个极端是,在已有两个孩子及以上的家庭中,6 .24%的妇女还想再接着生。

20-24岁妇女最想生

浅析》中的数据来自2014年全国人口变动调查(“单独二孩”放开后,“全面二孩”放开前),接受调查的广东已婚育龄妇女共43787人,年龄跨越15-50岁,包括已生育和未生育的育龄妇女。调查发现,已婚育龄妇女中有生育意愿的仅占22.73%。其中近年内计划生小孩的占9.21%,更多的是有生育意愿但没具体计划,占13.52%。而没有生育意愿的占到77.27%。

各年龄段中,20-24岁妇女生育愿望最强,占该年龄段妇女的69.08%。20-29岁有再生育愿望的育龄妇女占该年龄段妇女的56.45%,表明该年龄段仍是目前广东妇女生育高峰年龄段。

单独家庭比双独家庭更想要二孩

调查发现,夫妻至少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中,想继续生二孩的育龄妇女占该类妇女的57.50%。其中,双独家庭中,46.80%的妇女有再生二孩的愿望。而单独家庭中,男方单独和女方单独打算再生育分别达60 .32%和59.76%。由此可看出,与双独家庭相比,单独家庭里的育龄妇女具有更强的再生育意愿,其中以男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女孩的家庭最强,这类家庭的妇女有65.75%打算继续生育。

此外,《浅析》指出,已有一男孩、夫妻均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中,育龄妇女超过三成有再生育愿望,这类人群在“全面二孩”放开前面临着“超生”的风险,但放开后后再生一个孩子则符合政策规定。

只有一女孩的,更想生二孩

从育龄妇女家庭现有子女情况来看,最想生孩子的当然是还没有子女的妇女,占该类人群的75.85%。不过,该类人中也还有24.15%的不想要孩子(占所有被调查人数的1.67,即100个家庭中,有近两个家庭一个孩子都不想要)。其中,在城镇,这个比例更高,达到25.3%。而在乡村,这个比例为19.8%。

家庭中仅有一个孩子的妇女中,37.91%有继续生育的愿望,但这个孩子的性别不同,其生育愿望也有较大的差异。只有一个女孩的家庭中,妇女有再生育愿望的达48.34%,接近一半,这类人群具有十分强烈的再生育意愿。而家庭中只有一个男孩的妇女,选择再生育的比例只有31.95%。两者相比,前者打算再生育的比例高出16.39个百分点。

浅析》指出,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一方面是受到生育政策的制约,使部分生了男孩的妇女不再考虑继续生育。另一方面是由于家中其他成员或妇女本人对子女性别有所偏好,有生育男孩的意愿。由此可见,第一个小孩的性别,对于育龄妇女是否再生育起到一定的主导作用,“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思想依然主导着部分人的生育观。

同时,《浅析》还指出,广东目前“多孩生育”意愿居高不下。在调查样本中,已有两个及以上孩子的育龄妇女共有24626人,超过样本总数的一半。这类人群中,有6.24%的育龄妇女仍有再生育的打算(占所有被调查对象的3.5%,即100个家庭中,三个半想要三个或更多孩子)。其中,这一比例在乡村育龄妇女中占7.9%,在城镇中则稍低,占5.3%。如果这类妇女再次生育,在“全面二孩”的政策下依然属于超生。

流动人口、乡村人口生育愿望更强

从育龄妇女户口所在地看,户籍在本地的已婚妇女有22.55%的人有继续生育的计划,比例略低于常住人口。在跨镇流动人口中,24.62%妇女有再生育的愿望,比户籍人口高出2个多百分点,其中来自省内以及省外的已婚育龄妇女有再生育意愿的分别占该人群的25.91%和23.61%。可见,广东育龄妇女再生育愿望,常住人口高于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则高于常住人口,省内流动人口再生育意愿最强。

城镇已婚有配偶育龄妇女中,有生育愿望占23.03%;乡村育龄妇女中,21.90%的妇女有生育愿望。城镇家庭中,没有子女的妇女有74 .69%打算生育;家庭中现有一个和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妇女,有再生育意愿的分别占34 .79%和5.31%。而农村地区的相同比例分别为80 .16%、52.52%和7.91%。在各家庭中,乡村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均明显强于城镇,乡村育龄妇女具有更强的生育愿望。

出品:南都数据新闻工作室

(广东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