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316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9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0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专项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20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和人数
资助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资助。资助人数:800人(各学院资助人数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我校广东省户籍2020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新生资助。
同时满足“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其它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必须通过“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即申请进入“广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附件2 ,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院评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五、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将附件2(《申请表》)、附件3-4:《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已资助:学校资助学生名单)、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申请上级资助:省资助名单),各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行政大楼227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助学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xdk@scau.edu.cn)。
联系人:黄老师 李老师,联系电话:85280083。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