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车祸家庭陷困境 官司打赢赔偿款却拿不到

17.04.2015  12:02
4年前,一场交通事故改变了梅县南口镇油坊村罗佑标的命运:事故致罗佑标二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需要依赖他人护理。随着家庭顶梁柱的倒下,再加上巨额医疗费使这个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然而,更令他们难以承受的是,虽打赢了官司却迟迟拿不到赔偿款。

  梅州网讯  (记者张爱飞)4年前,一场交通事故改变了梅县南口镇油坊村罗佑标的命运:事故致罗佑标二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需要依赖他人护理。随着家庭顶梁柱的倒下,再加上巨额医疗费使这个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然而,更令他们难以承受的是,虽打赢了官司却迟迟拿不到赔偿款。

  遭遇车祸家庭陷入困境

  近日,记者前往嘉应康复医院看到,罗佑标躺在病床上,妻子曾丽群正在为他按摩(如右图)。曾丽群告诉记者,丈夫每时每刻都要有人在旁照看,每次给他按摩之后还要把他抱上轮椅并推他出去晒太阳。“虽然现在病情有所好转,但面临着长期的后续治疗,现在已经没钱了。”曾丽群满脸忧愁地说道。长期的住院治疗费已让这个家庭借了不少外债,后续的治疗面临着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2010年8月19日,黄某驾驶轻型货车行驶至梅县广梅路渡江津地段由路口驶入道路时,与从秋云桥往锭子桥方向行驶的由罗佑标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罗佑标受伤及车辆损坏。此后,罗佑标先后在黄塘医院、市残联康复医院、嘉应康复医院接受治疗,前后共花费60多万元。最初在黄塘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用近42万元,其中保险公司赔付15万元,货车所有人廖某赔付19.5万元。2013年7月,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认为:罗佑标所受损伤治疗后,其状况符合道路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综合评定为完全护理依赖。然而,同年7月至2014年8月期间,因为无钱医治罗佑标未到医院治疗。直到拿到保险公司后续的赔偿款后,他才于2014年8月5日住进嘉应康复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打赢官司却拿不到赔偿款

  曾丽群告诉记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罗佑标负次要责任,同时,黄某是廖某雇请的司机,发生事故时属履行职务行为,其民事赔偿责任由廖某承担。廖某为该车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为此,罗佑标在2011年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黄某、廖某一并告上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后因双方不服法院的民事判决,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2012)梅县法民三初字第213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及诉讼费用负担部分。同时,变更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2012)梅县法民三初字第21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廖某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罗佑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800019.03元。

  记者看到,判决书的尾页日期写着2014年4月18日。然而,曾丽群告诉记者,截至目前,他们还未拿到法院判决廖某应付的赔偿款。为此,他们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为对方无钱他们依然拿不到赔偿款。据参与诉讼的一名律师透露,廖某是一货运公司的负责人,约有十多辆货车。“事故发生后,我们还去找过廖某,我们怀疑他将钱转移到其他人名下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曾丽群无助地说。对于廖某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本报记者将持续跟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