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家族斥巨资删负面帖子 称不想后代看到污点
□东快记者 黄妍 通讯员 王光忠 欧阳硕
因为家族内有人有犯罪前科,为了抹去“黑历史”,不让下一代看到,福建一富裕家族几经辗转,花巨资委托他人删除网络上的所有负面信息。
这项业务被李峰(化名)创办的“颠覆传媒”工作室所承接。李峰伙同陈攀(化名)利用公关或技术手段,“收人钱财替人删帖”,涉案金额近百万元,日前,福州仓山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据了解,网络删帖市场方面存在明显的非法产业利益链,也因此,检察院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从根源上治理非法产业链。
事件
富豪家族为洗“黑历史”找人删帖
福建一富豪家族,因为有家族成员此前曾有犯罪前科,为了不被下一代看到这些污点,该家族决定花费巨资,请人删去网络上的所有相关负面报道。
经熟人介绍,该家族找到张宏(化名)帮忙联系此事。
2011年2月,张宏找到了李峰所在的福州某网络公司。李峰和公司接了这个工作,并以网络服务协议的方式签订合同。然而第一次双方的合作并不顺利,因为效果不好合作暂停。
2011年6月,李峰在未取得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的情况下,上网招聘了一些员工,成立“颠覆传媒”工作室,违法从事互联网信息有偿服务业务。
工作室成立后,李峰很快又和张宏取得联系,想再尝试做一下删帖。
期间,李峰在其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冬馨苑的住处内通过网络,找到陈攀(化名)等网络中介或“黑客”,帮其删除有关这个家族的负面信息帖共数百条。
据陈攀事后交代,当时他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通过QQ群认识李峰,为了赚钱,双方长期合作,“他发给我什么我就删什么”,之后通过支付宝收取利益。
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间,李峰共向张宏收取删帖费80多万元,从中获利约6万元;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间,陈攀共向李峰收取删帖费63万余元,从中获利4万余元。
据了解,2013年9月10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据此,仓山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李峰、陈攀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揭秘黑色产业链
名为“网络危机公关”实则收钱“灭火”
经过对本案的审查,检方发现,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在网络删帖市场方面存在一个明显的非法产业利益链,删除网络负面信息已然是一个潜在的业务。
昨日,记者在百度、谷歌搜索中输入关键词“网络危机公关公司”检索发现,提供“删除负面消息”服务的“网络危机公司”信息仍排在搜索结果前位,关于“网络水军”、“负面删帖”的QQ群也不在少数。
在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网站首页上,记者看到,“将互联网上的负面信息和报道予以技术处理”被定义成“网络危机公关”和“品牌维护”。
而通过该案件审查中提取的大量删帖公关报价表可以体现,网络删帖主要有两种方式,绝大部分的删帖是通过与网站的内部人员联系,公关有删帖权的负责人,收钱后予以非法删除,还有少部分则通过网络“黑客”入侵系统,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
多通过网络联系按删帖进度结算
李峰说,他是通过网络认识当时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陈攀。此前,他大部分的帖子都是找陈攀删,删不了的,再找“黑客”来删帖。
在价格方面,李峰一般会先问陈攀或黑客删这个帖子的价格,陈攀或黑客报一个价,随后他在这个价的基础上加10%左右报给张宏,张宏就直接按这个价打钱,而李峰留下加价的部分,其余的通过支付宝转给下家。
双方的交易则根据删帖的进度结算,李峰先在网上找关于这个家族负面新闻的帖子,将地址传给张宏,双方谈好删除这些帖子的价格,收到钱后,李峰就开始删帖,之后给张宏确认。双方就按照这样的循环步骤进行,一次删除几个帖子,直到各个搜索网站都搜索不到该家族的负面信息。
在作案时,李峰和陈攀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检方建议,在打击的同时要加大宣传普法力度,使人们知道有偿删帖以及收费发虚假宣传贴、网络造谣等行为的违法性和可受刑事处罚性,以确保震慑力度,洁净网络大环境。
观点
建议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网站一些编辑人员行为的监控管理,建议公安机关加大打击网络商业贿赂行为,才能从根源上治理该条非法产业链。
——仓山检察院
“收费删帖、下沉负面信息在搜索引擎的排名,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在营业执照上显示,属于非法经营。企业可以表达正面舆论,进行解释,但删除负面信息则可能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