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8家汽车销售企业涉嫌合同违法

11.10.2014  13:25

  本报讯   (记者秦秋霖  通讯员田瑞昌)针对目前梅县区汽车数量飞速增长、汽车消费投诉比例日益增加等情况,梅县区工商局从今年9月3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汽车销售企业专项检查行动,检查汽车销售企业13家,抽查汽车销售合同150多份,发现8家汽车销售企业涉嫌存在合同条款违法情况。

  “我们发现一些汽车销售合同中,销售企业不仅免除自己违约责任,还加重购车者责任,这种属于格式合同中单方违约责任的违法情况。如销售企业没有按期交付所订车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购车者到期不支付购车款,销售企业可不返还定金。”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这些,还包括了销售合同中有排除消费者对合同解释权的规定,如规定“本公司对该合同拥有最终解释权”。此外,销售合同中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国家对汽车行业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政策)等违法情况也有出现。目前该局已对该合同违法情况进行立案处理。

  针对目前汽车销售竞争比较激烈、促销活动也比较多的情况,该局在行动中还对该行业的促销广告、促销方式进行审查。同时,对辖区多款名车如奥迪、宝马等进行“零整比”调查和销售情况调查,暂未发现垄断经营情况。

  该局提醒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要看清合同条款,在没了解合同内容时不要贸然签名,同时也要多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共受理汽车类消费投诉共23宗,占总消费投诉比例12%左右,为消费者免费退换问题车辆一辆,减免各类投诉所涉费用达13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