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8家游泳场无证经营 最高将处近10万罚款
执法人员拆除番禺绿庭雅苑无证游泳场所门外的经营告示。 符超军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许晓冰 通讯员/简钰枝)广州游泳场所安全监督检查中,全市760家泳场有208家无证经营。8月21日下午,广州市体育局、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番禺文化体育局对辖区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安全联合监督检查,其中,在番禺桥南街福德路绿庭雅苑,执法人员到场期间发现该游泳场所存在“三证全无”问题,即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下午4时,番禺区英东体育场游泳馆外已围满了等候开场的市民。“你有没有带泳帽?下水游泳必须戴泳帽。”在入口处,游泳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醒市民。
证照齐全,设施完整,有明显指示标志,开放时同时有24名救生员在场的英东体育场游泳馆可谓游泳场所中的“模范学生”。据该游泳馆何馆长介绍,夏季开放期间,每天都有逾千名市民前来游泳。
“我们的泳池水质有保证,检测后都会公示。”何馆长指着入口处不远的公示板介绍,“标准池的pH值为7.6,余氯为0.5毫克/升;8字大池的pH值为7.6,余氯为0.4毫克/升,都符合标准。”
而绿庭雅苑游泳池则属于“裸泳”,执法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游泳场所存在“三证全无”问题,即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除了‘三证全无’,这个游泳池的救生员配备也不足,”番禺区体育行政部门李科长说,“约600平方米的游泳池仅有两名救生员,且没有设置救生员高台。”
李科长介绍,游泳位列国家以及广东省高危运动首位,泳池救生员数量、救生设施也有严格规定。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制定发布的《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很多游泳场所为了节省成本,减少救生员数量,还将池边的花圃作为救生观察台。”李科长说。
据不完全统计,在泳季期间,市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文化执法等部门对广州全市范围内的小区、酒店、旅游景区的游泳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游泳场所760家,其中持证经营的游泳场所542家,未办证208家;共发出整改通知书(含停业整改等)近300多份;联合安全检查近3000人次。
“没有办证而对外开放的游泳池属于无证经营,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番禺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詹队长表示,泳场一旦申请办理高危许可证,体育局将派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直到游泳场所各项设施、安全管理措施、救生设施以及救生员的配备等都达到要求后,才会发证。詹队长介绍,无证经营游泳场所的,按照规定将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勒令关闭。